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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收入增长直接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

http://www.CRNTT.com   2012-11-17 09:52:12  


  中评社北京11月17日电/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新目标。这一目标意味着未来国家政策将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并将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上海证券报发表高级统计师梁达文章表示,居民收入分配是各社会成员经济利益分配的最终体现,社会财富如何分配,直接影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居民心态的平和。较长时期以来,居民收入并未随着经济增长而同步提高,经济总量、财政收入等重要指标增速均快于收入,加之居民收入差距在拉大,已影响到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当前中国居民收入水平不高,消费意愿偏弱的情况下,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显然有多重积极意义。从短期看,收入分配改革可以提高居民即期购买力,提升居民消费意愿,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从长远看,更有助于让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可靠支撑,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中国经济增长与居民收入和消费增长情况

  文章分析,1.居民收入增长低于经济增长速度。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来源于经济的发展,国民收入要经过复杂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最终到个人手中。多年来,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居民收入增长未能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从1979—2011年来看,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均低于经济增长速度(见表1)。

  1979—2011年,国内生产总值从4063亿元增加到47.3万亿元,年均增长9.9 %,财政总收入从1146亿元增加到10.4万亿元,年均增长14.7%,而同期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分别增长7.4%和7.4%,经济增长速度与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有一定差距。

  分阶段看,1991—2011年,人均GDP年均增长10.4 %,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分别增长8.2%和6.0%,增幅差距分别为2.2和4.4个百分点。其中近10年来的2001-2011年,GDP年均增长10.4%,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9.5%)0.9个百分点,高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3个百分点。

  2012年前三季度,居民收入增速均快于经济增长速度(7.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27元,同比名义增长13.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8%,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2.0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6778元,同比名义增长1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3%,比上年同期回落1.3个百分点。这反映出减税政策和收入分配改革发力的结果。

  2.财政收入大大快于居民收入增长。

  1979-2011年,中国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4.7%,城乡居民均增长7.4%,相差7.3个百分点。1991-2011年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8.5%,城乡居民分别增长8.2%和6%,分别相差10.3和12.5个百分点。2001-2011年,财政收入年均增速达20.5%,分别快于同期城乡居民人均收入11%和13.1个百分点,表明劳动者收入水平提高幅度长期低于国家收入增长幅度,国民收入明显倾向于企业部门和政府部门,使得受到收入预算约束的居民消费不足,消费占GDP比重过低。

  3.居民消费增速明显慢于经济增长。

  收入的多少决定消费需求的强弱。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居民消费增速长期慢于GDP增速。按照当年价格计算,1990—2003年GDP年均增长15.3%,而居民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3.8%,居民消费增长比GDP增长慢1.5个百分点。特别是2000年以后,居民消费连续4年慢于GDP的增长,年平均增速差距多达2—3个百分点。不仅居民消费总量增速缓慢,人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速度慢于经济增长的情况更加明显。

  2011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5083元,扣除价格因素,比2002年增长1.4倍,年均增长10.1%。按照平均汇率折算,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2002年的1135美元上升至2011年的5432美元。而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471元,比2005年的7943元增长6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8.1%,年均实际增长8.2%。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82元,比2005年增加1826元,年均名义增长11.4%,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年均实际增长7.8%。人均GDP增速分别高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和2.4个百分点。

  4.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仍然偏低。

  近年来,作为居民四大收入来源之一的财产性收入增速有所加快,但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一直偏低,提升空间较大。 “十一五”时期,作为城镇居民收入主体的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由2005年的68.9%下降到2010年的65.2%,下降3.7个百分点;而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则有所上升,2010年经营净收入占8.1%,财产性收入占2.5%,分别比2005年上升2.1和0.8个百分点(见表2)。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649元,比上年增长24.7%,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为2.7%。主要是受出租房房租涨幅较大影响,城镇居民人均出租房屋收入增长较快。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29元,比上年增加26元,增长13.0%,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为3.3%。

  数据显示,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在四大收入中的比重依然是最低的。总体来看,财产性收入对城镇居民收入的贡献还很小,不仅低于经营净收入的贡献,更远低于转移性收入和工薪收入的贡献。从发展趋势看,投资理财是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渠道之一,应创造有利条件,大力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比重。

  5.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但依然存在。

  据统计,中国收入差距约50%来自城乡之间的差距,城乡差距的走向对整体收入差距的变动起着决定性作用。统计显示,2011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3.13:1,2010年该收入比为3.23:1。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19118元,比上年增加2279元,增长13.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比人均可支配收入低2692元,增速低0.6个百分点。主要是受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金和离退休金以及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影响,城镇低收入户收入增速较高;同时高收入户也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所以中等收入户增速相对较慢。

  城乡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快于高收入群体。在社会各界收入普遍增长的动态条件下,只有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快于高收入群体,社会收入差距才有可能缩小。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全国城镇居民五等分收入组的收入增长出现差异性的变化,2010年城镇居民低、较低、中、较高和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2005年增长89.3%、89.3%、87.4%、84%和79.7%。

  城镇低收入组收入增长快于高收入组,意味着城镇内部收入差距在缩小。农村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也出现同样的趋势。2010年农村居民按低、中低、中等、中高和高收入户分组的人均纯收入分别比2009年增长20.69%、16.43%、15.98%、15.04%和14.05%。今后一个时期,虽然高低收入人群之间收入的绝对差距还可能拉大,但只要相对收入差距缩小的趋势继续保持,整体收入不平等程度就将得到改善。

  6.与国际比较,收入水平与消费驱动力仍然不高。

  购买力不高决定了消费能力不强,造成多年来居民消费规模相对较小,增长缓慢。中国居民消费支出总量在世界的位次要低于GDP总量的国际地位,增速要慢于GDP的增速。

  据世界银行统计,2010年,中国居民消费支出总额为20194亿美元,居世界第6位,而GDP总量居世界第2位;人均居民消费支出为879美元,而人均国民收入(GNI)为4260美元,居世界第120位,不到美国、德国、法国、英国的10%,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仍属于中等收入国家。2010年高收入国家人均GNI平均为38517美元,中等收入国家为3763美元,低收入国家为523美元。

  1990-2007年,中国居民消费支出总量和人均水平年均增长率分别为7.6%和6.6%,比同期GDP和人均GDP年均增长率低2.4个百分点,两者之间的差幅呈扩大趋势。居民消费支出总量增速慢于GDP增速的差幅从1990年至2000年的2.3个百分点扩大到2000年至2007年的4.8个百分点;人均水平的差幅从2.2个百分点扩大到3.6个百分点。居民消费支出水平低、增长缓慢,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逐渐减弱。2009年中国居民消费支出占GDP比重为36.3%,不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也低于低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当前收入分配问题对经济运行的影响

  文章认为,造成中国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不匹配的原因是复杂的,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既有经济发展因素,也有体制、机制和政策因素,既有历史的客观原因,也有收入分配政策的不合理因素。如果两者长期增长不同步,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当前收入分配问题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

  1.不利于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中国经济不能长期依靠投资拉动增长。如果居民收入上不去,消费跟不上,社会再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投资增长会造成新的供给,而新的供给要靠新的消费消化掉。如果没有消费提供支撑,投资就可能在带来经济增长的同时,带来产能闲置甚至过剩、产品积压、效益下降,最终容易造成经济的大起大落。

  由于消费与投资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投资率提高,消费率必然走低。收入水平低、消费率偏低不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容易造成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供求失衡,影响产业结构调整,影响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2.会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抑制居民正常消费。

  收入水平不高导致消费率偏低,而消费率低表明经济总量用于消费的部分相对少。这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不利于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此外,收入差距过大还会影响影响社会稳定。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导致居民消费倾向下降,并由此引起总消费不足。居民的消费与收入水平密切相关,随着收入的增加,通常消费率出现下降。由于居民收入差距较大,一方面高收入者投资倾向加大,消费倾向不足,另一方面中低收入者由于支付能力不足,消费水平难以提高。

  从各层次居民的消费结构看,低收入家庭以生存型消费为主,受收入来源的限制,低收入家庭有需求的消费远远得不到满足。即使在中等收入家庭中,消费水平也没有达到平均值,而高收入家庭在满足家庭各种消费需求后,还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调查资料显示,居民家庭资金需求的前3位分别是:购(建)房屋、子女上学、看病等消费支出。所以,收入差距过大造成的中低收入家庭无钱可花是国内消费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

  3.收入偏低容易形成消费断层与结构失衡,使潜在大市场难以持续扩张。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国城镇居民收入呈阶梯状态,富裕层与贫困层的差距呈扩大趋势,直接导致了消费断层的产生,给企业产业结构的逐步升级与产品结构的有序替代造成了困难,导致市场结构失衡。

  收入的分化又进一步导致了居民购买力和实际消费水平的不断分化。因收入和财富占有状况的巨大差异,富有阶层和贫困阶层之间实际生活状况的反差极为强烈。一些人生活富足奢华甚至奢侈糜烂;而另一些人则无力维持温饱。这种分化使得中国巨大的潜在市场在较长的时期内难以充分释放。少数人手中掌握的大量的金融资产,除了部分投资实体经济外,很大一部分进入虚拟经济领域,利用各种投机手段获取资本收益。如过去几年中房价一路高涨,给部分资金富余的炒房者带来巨额收益的同时,也给广大中低收入者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房地产业成为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强劲推手。劳动收益和资本收益的巨大差距使社会财富分化现象更加突出。

  总之,收入水平偏低不利于释放居民潜在购买力;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对总体经济有不良影响;收入差距会影响消费的扩张,加剧城乡经济和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制约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加快推进改革,促进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

  文章指出,收入分配问题始终是政府和居民关注的焦点之一,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收入分配公平公正,消除不平等和贫困现象,提高全民生活福祉,是现代社会各国政府治国理政的目标。

  1.要着力优化居民收入分配模式,逐步缩小城乡、阶层、行业之间收入差距。

  适当提高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再分配中的占比,提高居民实际消费支出占比;在初次分配环节,通过制定行业工资指导政策、设定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以及实行工资增长与消费价格指数挂钩、与企业效益挂钩制度等,保证劳动者报酬占比维持在相对合理的水平上,在动态变化上稳中有升,使劳动者享有应得的经济发展成果。

  2.要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镇化率稳步提高。

  户籍与居民享受的教育、医疗以及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高度相关,户籍制度成为城乡差距的重要原因。另外,中国城镇地区收入差距小于农村地区,进一步提高城镇化率,让更多的人口生活在城市,能够有效控制和降低收入差距。因此,改革户籍制度是巩固收入分配差距缩小趋势的重要措施。

  前不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了中小城市的落户政策,并明确规定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与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与户口性质挂钩。应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管理制度,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缩小城乡差距。

  3.拓宽就业渠道,创造优惠就业环境。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改善分配关系、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坚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第一,积极推动农业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民非农产业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关键是尽快提高农村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民的收入。进一步推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尽快消除劳动力在城乡和地区间流动的体制性障碍,推进城市化的健康发展,把城市化进程和进城农民的市民化进程紧密结合起来。

  第二,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要从根本上改变只重视特大和大型企业的发展,忽视微型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发展战略和指导思想,在市场准入、金融、财政政策上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增强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形成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互为补充、互相促进、错位竞争的市场竞争局面。

  第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提高潜在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向失业人员提供转业再就业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消除失业与职位空缺共存的现象,推动行业、职业、专业间的人力资源分布和收入均等化。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对中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水平。

  社会保障制度是对社会收入分配进行再调节的有效经济杠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分配不公、贫富过分悬殊问题。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让人们生活无后顾之忧,直接关系社会经济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一是要逐步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居民贫富差距。通过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医保、养老标准、扩大社保覆盖面,加大对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支付力度,提高其转移性收入占比;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保证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和合理布局;通过产业转移、惠农和强农政策,稳定并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增强其生活安全保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农村贫困地区扶贫工作,提高农村居民整体生活水平。

  二是要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加大财政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投入,还基本医疗服务公共物品的本来面目,扭转基本医疗服务市场化的倾向,彻底改变广大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的现状,切实降低医疗负担,保障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

  三是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健全临时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5.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

  继续增加对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的投入,增加中低收入群体人力资本积累。人力资本对收入分配具有重要作用。中国收入差距拉大,主要不是由于高收入者收入增长过快,而是低收入者收入增长太慢。特别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其收入的绝对规模和相对增速都处于较低水平。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的提高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个人的才能、健康等是基础性因素。因而,要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就必须提高其人力资本水平。应继续增加教育、医疗与社会保障支出,特别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和培训,使他们享有更好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