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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官员财产应公开“以人查房” | |
http://www.CRNTT.com 2013-02-20 12:32:43 |
晶报社论:隐私权不是“房家族”的挡箭牌 2013-02-19 09:56:23 官员财产公开在舆论的千呼万唤中年复一年“难产”,公众好不容易寻来的监督渠道倒是光速被堵死了,权力部门这种瓜田李下的做法,怎能让公众释怀? 房叔、房婶、房姐、房妹、房祖宗……去年下半年以来,这些坐拥巨额房产、身负公权力背景的“房氏家族”成员相继被曝光,这使得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然而,当公众还在揣测“房氏家族”究竟还会新增多少成员时,福建、江苏等部分地区近期加紧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这意味着,从此以后,公众想要查询官员个人名下房产将极为困难。 此消息一出,网上讨论就炸开了锅。有网友调侃“此地无银三百两”,更多的网友则大叹极度失望,据调查,有九成网友表示反对这项规定。新华网记者撰文称,“还没把公权力装进笼子,却已把官员房产信息装进了保险箱,苍蝇拍、打虎棒都够不着”,可谓道出了不少网友的心声。 严禁“以人查房”,据说是为了保护房主个人信息隐私权。隐私权当然要保护。处理好物权公开与隐私保护的关系,保护好房屋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法治的应有之义。官员也是公民,其基本的个人隐私当然也应得到保护。但问题在于,一个“严禁查询”的规定把官员房产信息保护得妥妥的,谁又来为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着想呢? 众所周知,在我们这儿,官员的财产是不公开的,公众根本无从循制度化渠道了解官员名下究竟有多少财产,财产来源是否正当。于是,公众只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去寻找其它方法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比如说,从陕西“表哥”那不合时宜的微笑中,挖掘出他的豪华手表,继而引来纪检部门介入,查出其来源不明的巨额存款。这样的“曲线反腐”路径可谓用心良苦的无奈之举,但常常一反一个准。事实证明,从番禺“房叔”的20多套房产、郑州“房妹”的11套房产,到神木“房姐”的41套房产、陆丰“房祖宗”的疑似192套房产,这些不断挑战公众神经的曝光均被查证属实或部分属实,涉事者也都被立案调查。 因为制度反腐不力,公众被迫选择了查房产、查手表这种“曲线反腐”的方式,倒逼贪腐权力现形。可是如今,官员财产公开在舆论的千呼万唤中年复一年“难产”,公众好不容易寻来的监督渠道倒是光速被堵死了,权力部门这种瓜田李下的做法,怎能让公众释怀?难怪有网友会说,之前那些急急抛售房产的官员们,太不相信自己人,现在该后悔了吧! 毫无疑问,当官员的隐私权遭遇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法律法规应首先倾向于对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保护,除非所涉官员隐私与其所担任的职务和公共利益没有关系。官员房产是其财产的一部分,显然属于官员应让渡的隐私范畴,理应向公众公开。如何使官员财产更加透明,而不是更加隐蔽难寻,是权力部门制订法规时所应遵循的起码原则。一方面迟迟不推行官员财产公示,一方面却堵住了公众监督的渠道,与其说这是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正义之举,毋宁说是绑架个人隐私权来为官员不法房产做挡箭牌。 种种迹象表明,一些既得利益者视权力公开透明如洪水猛兽,对于信息公开能拖就拖,能挡就挡。他们深知,公开则意味着被无数双眼睛监督,意味着不法权钱交易从此将无所遁形,意味着深藏的罪恶不得不曝光于天下。于是,他们极尽可能地要守住秘密。而正如学者徐贲在其《权力与秘密的危险结合》一文中所指出的:“腐败的权力不仅是滥用权力,而且是偷偷地做。由于运用权力的目的和手段都见不得人,所以必须秘密进行;而恰恰是偷偷地做,以为没有人知道,因此更加有恃无恐,无所不为,滥用权力。”权力与秘密的结合,是权力走向腐败深渊的巨大推手。公众行使知情权与监督权,正是在帮助权力脱离秘密的笼罩,使权力免于深陷贪腐泥淖,从而帮助权力在阳光下健康运行。官员正当的隐私权与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完全可以在这一点上达致平衡。对此,公权力者不应以任何借口予以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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