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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出租车沦为“迷你招手停” | |
http://www.CRNTT.com 2013-06-12 08:45:48 |
■ 北京出租车新方案允许“合乘”不能只向“钱”看 北京市发改委公布了出租车调价方案,新方案支持合乘,合乘里程部分,按非合乘情况下应付金额的60%付费,并可为同时合乘4位以内的乘客分别提供发票。 北京发改委透露,北京出租车收费最终确定方案是将现有的3公里10元起步价调整为3公里13元,计程标准由现在的每公里2元上升到每公里2.3元,燃油附加费全部运次加收1元。 为方便市民合乘,提高出租车使用效率,本次通过计价器技术升级,实现了为合乘乘客分别提供发票的功能,最多可为同时合乘的4位乘客分别提供发票。 据媒体报道,“拼车”方案为:如果起点终点相同,每位乘客需负担总费用的60%。如果乘客目的地不同,前一位乘客负担其合乘距离费用的60%,此时计价器可以打票;后续乘客抵达目的地后,要承担其合乘费用的60%以及自己单独乘坐里程的费用。在合乘过程中只启用一次起步价。 北京此次调价支持合乘,虽然看上去似乎能够充分利用出租车资源,缓解打车难,但是仔细想来却未必如此,从目前公布的情况看,此次方案仅仅是解决了“钱”的问题,也就是如何付账,如何出票,而对于在合乘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现实问题并未涉及,也为“合乘”留下了隐患。 ■ “合乘”打车中这些问题怎么解决呢? 出租车合乘话语权归谁,乘客还是司机? 经历过拼车的人显然对此深有体会。但凡看到路边站个等车人,“殷勤”的的哥都会不厌其烦地上前停车摇窗问一句“坐车吗?”。不仅令人心烦,而且还浪费了不少时间。于是车上的乘客往往得忍受这种停停走走的折磨,原本一段车程被弄得四分五裂。 此次北京鼓励市民合乘出租车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合乘”与否由谁做主?如果是由司机做主,是否会出现凑够人才发车的情况,是否会成为司机拒载的一个“合理”理由;如果“合乘”是由乘客说了算,那么相关部门如何确保乘客的权益,毕竟对于司机来说,合乘的收益要高于单载,合乘人数越多收益相对也就越高,趋利性使然,矛盾必然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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