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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发展助推实现“中国梦”

http://www.CRNTT.com   2013-06-15 10:24:57  


 
  三、推进城镇化发展要把握好若干问题

  文章指出,第一,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特色”主要是讲中国的城镇化道路要符合中国的国情,不能照搬其它国家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新型”主要是指在国外、国内原有城镇化发展模式基础上的新的发展模式,既要避免原有模式的弊端,又要符合中国的经济社会实际情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发展取得很大进步。但是,由于历史、经济、社会、体制等多方面深层次的原因,中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城镇化发展效率不高,城镇空间分布不合理,城镇化发展产业支撑不强,城镇化过程中造成城乡差距过大等。新型城镇化道路要避免上述问题,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科学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第二,不断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释放城镇化巨量内需。释放城镇化的巨大内需和经济发展的最大潜力,需要在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突破。首先,要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以城乡一体化、去利益化为目标和方向,在中央的统一规划下,逐步剥离户口所附着的福利功能,恢复户籍制度的原有功能。其次,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一要切实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完善土地产权法律制度,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二要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调整、协调各方主体利益,以及进行配套制度改革。三要制定科学的城镇发展规划,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最后,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一要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能力,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责任,推进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二要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中央财政在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比重。三要加快税收制度改革,加快开征房产税,培育稳定的地方收入来源,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第三,要降低城镇化门槛。降低城镇化门槛,一是如前面所谈,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农民进城以及城市间转移的制度障碍。二是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没有百姓可承受的房价,就没有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必须以“人”为核心,围绕人的生存、发展的需求而进行。要以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和农民工保障性住房为重点,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同时,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进一步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逐步推行房产税,促进商品房价格回归到城镇中高等收入居民可以承受的范围。

  第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情况,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科学布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恰当定位。大城市要适当减少有关功能,不要都往政治中心、经济中心、文化中心等方向发展,合理调控大城市人口,从根本上消除“大城市病”。资源要向中小城市倾斜,要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作为重点。以县城为基础积极发展中小城市,把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成中小城市,适当增加中小城市数量。同时,要防止城镇化的“乡镇化”趋向。防止农村没有产业带动的、人为的并村、集中居住的小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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