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 |
打通民间资本与实体经济的通道 | |
http://www.CRNTT.com 2014-01-31 08:56:38 |
民营资本是中小银行发展的关键 文章指出,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和民间融资快速发展,中央政府一直以来高度关注。早在2005年,国务院颁布“非公36条”,在加强立法、规范准入、严格监管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同年山西平遥日升隆和晋源泰两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发展民间金融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2008年,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宽松的环境。 2010年,国务院再次颁布“新非公36条”,进一步提出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而且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或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 2013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等措施。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目前,各地民营资本对申办民营银行的热潮高涨。据媒体披露,已有几十家民营银行名称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预核准,首批入围试点的民营银行牌照今年有望发放。 以引导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为契机,以发展民营银行为突破口,是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的关键环节。 民营银行要发展但不能一哄而上 文章认为,由于民营银行是一种内生于民营经济内部的金融制度安排,所以放宽民间资本成立银行的门槛,发展民营银行,一是迈出了消除金融行业的所有制歧视、打破国有资本垄断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强化金融竞争,提高金融效益;二是可以有效规范引导民间资本的流向,提高中国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 然而,金融业历来都是高风险行业,加之中国现有金融体系还存在着严重的资源错配和体制机制矛盾,未来金融改革的广度和深度都将是空前的,尤其是在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以及资本项目开放快速推进的条件下,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民营银行将面临着资金进一步向大银行集中、资源错配和扭曲进一步加大的不利环境。受困于没有足够的经营人才,以及经营地域的限制,今后民营银行的发展前景困境重重,不容乐观。即便有强大的资本支持,民营银行一旦出现流动性困难,也会马上遭遇挤兑风潮,陷入“死无葬身之地”的险境。 因此,发展民营银行还需加强顶层设计,既要大胆坚决,又要谨慎细致,不能抱着一蹴而就的思想。在银行业从管制走向开放的过程中,民营银行经营状况并不能很快达到预期目标,过快的开放速度、过多的开放数量、过低的开放门槛,对解决中国企业的融资环境不仅无益,反而有害,可能是导致新一轮金融秩序混乱的罪魁祸首。 |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