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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人质事件7000万赎金该付么?

http://www.CRNTT.com   2014-04-17 12:49:18  


 
  “人质安全优先”的原则是正确的,在迫不得已、且确信支付赎金便绝对可换回人质安全、自由前提下,通过适当支付赎金,“先把人救回来再说”,是应该的、必要的,如前所述,此前中外均有这样做的先例。

  然而“花钱买平安”的前提,是绑匪底细摸清,营救方和绑匪建立可靠的联系渠道。

  大多数情况下采取“讨价还价而后支付赎金”方式营救人质的索马里海盗事件,最大的特点就是“明码实价”和“沟通渠道可靠畅顺”,人质、被劫船只的下落一清二楚,接洽的中间人也的确“两头都够得着”,且有许多渠道可供验证。

  反观此次事件,劫匪究竟是阿布沙耶夫武装、苏禄地方武装,还是菲律宾南部多如牛毛的各派反政府、分离势力之一,众说纷纭,至今不得要领;索要赎金的说法、数量来自马来西亚内政部,却又被ESSCOM这个“现管”警方负责人事实上所否认,至今没有任何人能负责任地说明,“赎金说”是否真的系劫匪所提出,或提出赎金要求的“劫匪”,手里是否切实掌握着人质。

  当代各国人质解救过程中不乏这样的事例:一些明明没有参与绑架、未掌握人质的势力为趁火打劫、浑水摸鱼,诈称绑匪,利用当事方和苦主家属急于救人的心态冒提、冒领赎金;一些自称的中间人、知情者对绑匪知之甚少,并无切实联系,甚至压根不知道绑匪是何许人也,却诈称“委托人”居间联络,授受赎金,一旦赎金过手便人间蒸发。这类情况非但会造成金钱、感情的浪费,严重时还会耽误、误导营救,甚至危及人质安全。

  很显然,直至今日,此次仙本那人质事件的“赎金要求”,只能暂时被怀疑为后一种,绑匪情况不明,当事国家、责任各方语焉不详、信息紊乱且自相矛盾,且没有任何可靠证据足以表明,“赎金要求”真系绑匪所提出,即便想“花钱买平安”,钱交给谁?“卖主”手里有“货”么?如何证明?

  赎金并非绝对不能付,但至少先需掌握绑匪的准确信息,建立起可靠的联系渠道,并切实证明人质掌握在谁手里、是否安全,而要实现这些,马、菲两国责任方仍有许多该做的事没有去做,中国有关方面也有许多可以努力的层面,可以施加的压力。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论是“文救”或“武救”,不论给不给赎金,有些事情总要先搞明白——人质性命也好,巨款也罢,都不是可以随便拿来开玩笑的事。

  来源 : 搜狐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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