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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的城镇化模式需要反思

http://www.CRNTT.com   2014-05-11 09:51:16  


 
  此外,该种模式还容易导致腐败和激化社会矛盾。由政府而非市场推动的城镇化过程,必然将政府置于各种矛盾的主要漩涡之中,既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形象,也给中国城镇化带来了先天的缺陷,不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要求。

  其次,中国特色城镇化模式采取了人和土地两大要素非均衡发展的做法,使得中国的城镇化出现了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现象。城镇化最重要的是人和土地两大要素的城镇化,但在现行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未有实质性和突破性改革的情况下,这两大要素的城镇化采取了不同的路径,得到了不相同的结果。由于严格的户籍制度迟迟得不到松动,而土地则可以采取强征的方式获取,结果就出现了数以千万计的失地农民,即人还留在农村,但土地已被征入城镇。有关研究表明,中国人的城镇化落后于土地城镇化的问题十分突出。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的10年间,中国城镇用地规模平均扩展了50.2%,一些城市已经超过200%。城市用地增长率与人口增长率的比例,中国的数据为2.29:1,而国际上比较合理的数据是1.12:1。中国单位用地的平均产出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且近年来这种现象有增无减。国土部披露的数据表明,目前中国闲置的土地面积已经高达17万亩。

  要素非均衡发展的城镇化模式直接阻碍了中国城镇化的速度。从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大多只花了不到30年的时间,城市化率就基本上达到了70%左右的水平,而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截止到目前,才刚刚超过50%。

  受制于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滞后,该模式还造成进城农民无法融入城镇的困境。中国虽然有多达2.6亿的进城农民工,但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不能顺利成为当地市民的一员。其结果不仅使得中国的城镇化率被大大高估,而且容易引发各种社会歧视和社会不公问题,拉大社会阶层的差距。又由于地方政府担心增加财政负担和公共设施支出,因而在社会保障制度上又人为地加以分割,形成社会保障的不公平。这样,中国城市内部,又形成了非户籍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的“二元”体制。

  有人认为,中国特色城镇化模式有效地避免了“贫民窟”问题。这个问题应该一分为二来分析。从好的方面看,中国现行的土地制度给进城农民准备了最后的一道“安全网”,使进城农民在不失去土地的条件下即使在城市找不到工作,也能做到有进有退,这就是中国未出现绝大多数国家城市化初期大都遇到的“贫民窟”现象。但应该看到,这种模式固然不会导致贫困人口集中到城镇的后果,却将贫困人口分散到广大的农村地区,实际贫困人数依然居高不下。联合国发布的《2013年人类发展报告》指出,目前中国绝对贫困人口(日平均生活费用低于1.25美元的人口)仍占总人口的13.1%,这些贫困人口绝大多数分布在农村地区。

  最后,中国特色城镇化模式强调的是优先发展小城镇、限制大城市发展,结果造成了小城镇缺乏活力、“大城市病”流行的后果。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国就确定了“大力发展小城镇、合理发展中等城市、限制发展大城市”的城镇发展思路。从国内流行的“城镇化”和国外普遍采用的“城市化”这两个词的区别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其中的差异性来。

  不过,这种行政思维主导的发展模式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我们不能以出现“大城市病”就否定大城市为龙头的城镇化发展目标,事实上,中国的大城市不是多了,而是太少了。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目前中国人口超过千万的城市仅有13个,而且这个统计包括了大量的农村户籍人口和非主城区人口。以重庆市为例,重庆的总人口号称近3000万,但主城区人口尚不到1000万。相比之下,日本东京的人口有1300万,占到全国人口的10%。由于中国大城市供给不足,“大城市病”就显得格外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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