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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国遭遇1949年以来最严重恐怖威胁

http://www.CRNTT.com   2014-06-11 10:32:03  


 
反恐问题研究专家:

  全民反恐并不提倡民众主动去发现、制服恐怖分子

  我们所面临的恐怖威胁是建国以来最严重的

  《中国经济周刊》:何为恐怖主义?目前我国面临着怎样的恐怖威胁?

  梅建明:对于“恐怖主义”,全球没有一致的定义,即使在同一个国家,不同部门的看法、定义也不尽相同。

  我国于2011年10月29日起施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规定,恐怖活动是指以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以及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行为。

  美国联邦调查局则将“恐怖主义”定义为“出于政治或社会性目的针对人身或财产非法使用暴力以恐吓、强迫政府、民众的行为”。

  法国《刑法典》规定,恐怖主义为“旨在通过恐吓或恐怖的手段,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个人或集体的行为”。

  总体来看,我国面临的恐怖威胁风险增高。以北京“10·28”暴力恐怖案件以来的国内外反恐形势为证,事件本身以及事件引起的反应(国内外恐怖势力的反应、东突势力的反应)都说明了我国面临的形势严峻。

  恐怖威胁来源于两个方面:境外与境内。境外主要是煽动、渗透、指挥与策划;境内主要是响应、串联、组织与实施。

  形势严峻也与东突恐怖组织本身的组织形式、思想基础、行动策略有关系。总体来看,当前国内恐怖袭击事件频发,制造这些事件的团伙或组织之间表现出分散化、本地化、自发性的特点,他们在思想上高度统一,都把混杂着宗教极端主义与民族分裂主义的恐怖思想作为精神动力,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的技术手段,传播极端思想、物色对象、招募人员,通过周密的组织策划,在新疆并积极寻求在内地针对具有重要政治、经济、文化意义的目标实施恐怖袭击,企图以暴力恐怖的“圣战”方式达到分裂国家的目的。

  《中国经济周刊》:今年5月底,北京市提升社会防控等级,有85万名志愿者走上街头,配合专业部门开展治安巡逻等工作,被称为“全民反恐”。“全民反恐”的概念是否为首次提出?应当如何理解?

  李伟:“全民反恐”是中国提出的概念,专业的解释是“反恐的专群结合”,即专业的、职能部门的反恐力量,和民众的反恐力量结合,来共同应对恐怖主义的威胁。

  之所以提出这一概念,首先是因为恐怖主义主要针对的是普通民众,民众既是恐怖主义活动最大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反恐的重要基础力量和依靠力量,由于恐怖主义活动自身的一些特点规律,特别是其活动手法的隐蔽性以及发动恐怖袭击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使得单靠专业的反恐职能部门以及反恐力量,很难全面遏制恐怖主义的发展态势,所以,民众要在反恐这个十分专业的领域发挥很重要的作用。

  其次,当前,中国所面临的恐怖威胁,出现地域扩大化、袭击频率上升、手段和手法更加血腥残忍的态势,也就是说,我们所面临的恐怖威胁是建国以来最严重的。基于这样的现实情况,所以才出现全民反恐这样一个概念。

  其实,美国、俄罗斯、英国、澳大利亚等许多国家,事实上也实施了全民反恐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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