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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中国不改革的政治风险

http://www.CRNTT.com   2014-07-01 09:25:36  


 
  不过,事物都会有多个方面。反腐败必然对改革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在各级干部官员当中,现在有一些人心里不定,担心自己会不会出事情。于是,他们就采取“静观其变”的态度,“不动”比“动”要好。这很容易理解。改革就表明要“动”,而“动”必然会触及到身边的各种利益关系,那些利益受到改革影响的人会有抵触,经常会去揭改革者的老底,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整材料”。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选择了“不动”。

  同时,在反腐败的同时,各级政府也在建立一些预防腐败的机制。反腐败本身不是目标,目标在于建立清廉政府。如何建立清廉政府?总体上,一个普遍的共识就是通过把“把权力关在笼子里”。为了建立清廉政府,一些省份率先进行制度改革试点。例如,个别省份就已经开始进行权力的“负面清单”,明确规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官员不能做什么。例如规定,省主要领导人不管财政、人事、项目等等大权,因为从以往的经验看,正是这些方面的大权没有受到限制,导致了地方官员尤其是“一把手”的腐败。

无所作为是最大的腐败

  这样做具有足够的政治理性。但是“负面清单”的做法和改革往往是相矛盾的。如果“负面清单”过长,领导人就不知道该做什么了。改革是要办事的,没有人办事,任何改革就不可能。实际上,主要领导人通过“不办事”的方法来实现清廉,这又会是变相的腐败,甚至是更大的腐败。很简单,主要领导岗位是中国政治生活中最为稀缺的资源,站在领导岗位而无所作为,就是最大的腐败。再者,靠不办事来求得清廉,并不算有本事,真正的本事就是又办事,也清廉。

  第四,“不改革”的风险也来自于改革的主体没有明确起来。现在总的趋势是,中央政府已经变成了改革的主体,而其他则是改革的对象。其实不然。单就经济改革来说,中央政府是改革的顶层设计者,同时有很多领域的改革,中央政府也是改革的主体,例如财政、收税、货币、土地政策等等。但在大部分领域,尤其是地方、企业和社会层面的改革,中央政府并非是改革的主体,改革的主体是地方、企业和社会。

  现在中央政府动起来了,但地方、企业和社会仍然无动于衷。于是,有关方面在大力呼吁要宣讲改革。不过,改革不需要做很多宣讲,要很多宣讲的改革就很难做好,甚至失败。要宣讲表明改革者并没有找到改革的主体,或者并没有为改革的主体找到足够的动力。1980年代农村土地承包制的改革、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1990年代的国有企业民营化的改革,当时中央政府并没有什么宣讲,地方、企业和社会各方面自己就早已经动起来了,中央政府只顺势推舟。如果改革具有足够的自下而上的动力,中央政府就会处于一个比较主动的地位。

  中央政府并非一定要接受各种自下而上的改革,而是可以根据国家和社会的长远利益,或者接受和支持某一种改革,或者拒绝和否决某一种改革。但如果自上而下的改革遭到自下而上的抵制,中央政府就会处于一个比较被动的局面。不过,中国也有自上而下的集权式改革的成功经验。最典型的就是1990年代的“分税制”改革和中央银行制度改革。照理说,这样的改革很困难,因为要把财权和金融权从地方集中到中央来。但当时的改革者采用有效的策略,主要是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和利益重新分配之间的有效协调,结果也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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