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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强语中评:二十三条立法迫切且重要

http://www.CRNTT.com   2018-01-10 00:05:07  


陈建强日前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中评社 张心怡摄)
 
  中评社:是否重新启动23条立法,是近些年香港社会最具争议性的议题,你个人怎么看这个问题?
 
  陈建强:《基本法》23条规定,香港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政府和窃取国家机密等行为,一方面说明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另一方面也尊重香港在一国两制之下的独特性,避免将内地的一套直接搬过来。然而,回归20年转眼过去,基于种种政治原因,特区政府迄今仍未履行《基本法》要求,作为一个坚持法治的社会,特区政府不能长期任让法律缺位,市民亦不能只按一己喜恶,选择性对待《基本法》,回避部分条文。
 
  正是由于23条迟迟未立法,并且特区政府一再公开示弱,合情合理合法兼有宪制和管治责任,却仍自我受屈于反对力量,自认胆怯,自绑手脚,致使“港独”、“自决”、“恋殖”势力有恃无恐,“以本土之名,行分裂之实”。继接连发动挑战中央、冲击特区政府的行动外,更公然与国际力量和海外分裂势力勾结串连,硬要对国家安全网捅出一个破洞,硬要为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带来不必要的隐患风险。需要强调的是,如此举措是古今中外政府都不能容忍,这不是什么人权、民主和言论自由的问题,而是关乎国家民族的存殁,不能任由诳言妄语指划拨动,第23条立法已是迫切而重要。
 
  香港回归已20年,有关23条立法的争议仍在缠磨,触及每一届政府的施政、每一次选举,以至每一个重大政治讨论。这个问题不解决,将继续令特区管治承受不必要的延宕颠簸。有论者认为23条立法异常敏感,为免触动市民反弹,需先营造良好政治气氛,取得反对派认同。现实是,在现今的政治环境下,即使政府伸出橄榄枝,积极修补社会撕裂,但反对派仍坚持见缝插针的敌视态度,只要政府提出重要或敏感主张,便即时反面不认人,卯尽全力抗拒。因而所谓等待“适当时机”,最终可能变成“等待果陀”,政府应在“一劳永逸”和“永无宁日”之间作出一个决断;毕竟,长痛不如短痛,该做就要果断,不能无了期拖延,办法总比困难多。对23条立法早已不应问Why,而是Why Not?更要惕励自省,究竟是否想立法?是否有决心、有能力去立法执法?
 
  拖延立法不但违宪,更会影响“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以及对市民基本权利的保障。至于23条所维护的国家安全,从来是刑事法体系内不可或缺的合理安排,全球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有某种形式的国家安全法,堂堂正正,何需避忌?2022年,本届政府任期完成之日,特区正好走完“50年不变”的上半场,还要把23条立法的工作拖到下半场,甚至“50年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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