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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修宪公投,安倍准备好“走钢丝”吗?

http://www.CRNTT.com   2018-03-16 00:11:19  


 
  调研回国后该代表团向国会提交了长达400页的调研报告,明确提出相关建议:公投必须具有相当把握,否则就很可能前功尽弃。例如英国议会就指出,为确保公投成功,内阁必须拥有60%以上的支持率。而安倍内阁目前的支持率虽有所回升,但也就在50%左右。接下来安倍有把握再提升10个百分点吗?去年11月,国会还就该调研报告举行了质询。公明党宪法调查会长北侧一雄表示:在国会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欲推动修宪,必须竭尽全力在各政党之间就此取得共识。如果只是因为拥有多数席位便强行推动,事实上是不可能成功的。立宪民主党国会对策委员长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安倍要求增加有关自卫队地位的第三款,但如果公投遭否决的话,那该如何维持国民对自卫队的感情和社会共识?

  就英国和同样在前年举行过公投的意大利等国的案例来看,公投之所以未能如愿以偿,主要原因或是未能成功说服公众,或是修宪的难度太大,要不就是选民根本不认为有修宪的必要。而较少的成功案例,则是公投推动者尽可能向选民诉诸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与此同时媒体提供大量相关信息。

  日本现行宪法规定,修宪全民公投必须在参众两院分别以2/3多数通过后的60—180内举行。不到60天对选民而言无疑过于仓促草率,而时间太长则可能使事情“黄”了,夜长自然梦多。因此公投的推动者当然希望在国会通过后尽快举行公投,趁热打铁,一鼓作气。而且在公投前,公投推动者当然会向选民提供大量有利于公投通过的信息。例如去年英国公投前夕,卡梅伦政府就以各种名义向公众提供了许多应该留在欧盟的信息,结果适得其反,遭到了违反中立的指责,反而输掉了公投。估计安倍政府今后也很可能采取这一招。

  安倍及其智囊均认为,既然国会都能获得2/3以上多数,那公投获半数支持理应没有问题。其实国会议员和普通选民完全是两个不同的层面,事情远非如此简单。

  至于如何通过公投来反映民意,有一种意见认为,仅仅是半数以上赞成还不够,因为这还牵涉到投票率的问题。因此认为应该设定“最低投票率”,例如50%的投票率。如果不到这一投票率则公投无效。与此相关的另一种意见是,设定“最低绝对得票率”,也就是赞成票必须达到全部选民的一定比例。

  至于公投问题的设定,更是大有学问。如果公投中提出的问题非常简单明了,选民就很容易做出选择。如果问题不很恰当,就会使选民感到困惑,无从判断。如果选民看不到修改宪法后会出现怎样的变化,也就是在不明白修宪效果的情况下,选民就会产生困惑:他们无法赞成修宪,但也说不清反对的理由,于是就可能弃权或投白票。在欧美一些已经举行过公投的国家,往往都在公投前将相关问卷交给法院或第三方机构审阅。前年英国的脱欧公投,其原先的选票问题是:是否应留在欧盟?这样就有一定程度的诱导成分,而选民只能选“是”或“不”。后经过语言学家修改,这一问题变为“应留在欧盟还是脱离欧盟”,如此提问显然减少了诱导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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