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林叔臧倡建“厦门之公园” | |
http://www.CRNTT.com 2020-04-16 00:06:52 |
查民国《厦门市志》(方志出版社1990年5月版),来玉林是浙江人,他于1913年11月30日至1916年10月在思明县知事任上,1919年4月起任厦门道道尹。显然,《申报》的这段文字不是新闻报道,而是旧事重提,是因邻市漳州建了公园而引起的旧事重提。林叔臧倡建“厦门之公园”、地方绅士附议、收回荷庵一带土地、吉祥学校和延陵学校提出诉求,都是旧事、而不是1919年的新闻。“鼓浪屿富绅”林叔臧以及参加附议的“绅士”里的施澐舫(施士洁)、汪杏泉(汪春源)、卢心启均是1895 年内渡厦门的台胞知名人士,他们对地方事务无不热心参与。以卢心启为例,他曾任厦门教育会长,热心办学(创办吉祥学校并任校长等),在厦门人民坚持了10余年的“海后滩之交涉”(汪按,扺制英人侵占海后滩的对英交涉)斗争里,“商会、教育会实主其事”,卢心启本人曾“由沪而津、而北京,到处宣传,海后滩交涉之价值乃着明”。 林叔臧倡建“厦门之公园”的意见,直至1930年乃得“成为事实”。据民国《厦门市志》,厦门中山公园于1927年动工,“历三稔始成”,“园名系以中山,从民望也”。 (作者汪毅夫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讲座教授、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