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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环答中评:草案突出了特区政府的主体责任

http://www.CRNTT.com   2020-06-24 00:04:17  


 
  “国安公署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之间会建立协调机制,共同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其中国安公署的具体工作部门还会与特别行政区的执法、司法机关等建立情报共享和行动配合机制。目前国安公署和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都已在筹建之中,等香港国安法通过实施后,即可投入运作。”

  李环表示,香港国安法通过后,香港将在回归后首次有了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这些力量分散在特区政府的警务处、律政司内等,也存在于国安公署中。

  根据《草案》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特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李环对中评社说,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类似澳门2018年成立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承担在香港当地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其成立意义重大,意味着香港在回归23周年之际,有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与力量。委员会具体职责包括,根据现实需求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政策,推进相关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设,协调与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等。如警务处成立的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以及律政司设立的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检控部门,都属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建设的范畴。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了由中央指派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为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这令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可以保持恒常的密切沟通。在香港面临的内外安全环境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国安事务顾问可以从更广阔视野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的高度为特区政府提供意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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