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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香港选举制度改革影响深远

http://www.CRNTT.com   2021-06-21 00:02:17  


 
  中央政府直接出手的好处是可以强有力地、快速整合力量,直面主要问题。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享有最高立法权,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制度。2020年2月,中央改组港澳系统领导体制,以前的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变为中央港澳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港澳事务的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副组长夏宝龙任港澳办主任,香港中联办和澳门中联办主任兼任港澳办副主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作为中央港澳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各方力量,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执行香港和澳门两部基本法、指导两个中联办工作。通过理顺体制机制、改变过去“九龙治水”局面,促使各方发挥合力作用,确保“一国两制”在港澳的实践不变形、不走样。中央既然设计了“一国两制”,并把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那就要在实践中履行好法律规定的职责,既把实行社会主义的内地建设好,也要把实行资本主义的香港建设好。

  可以预计,在今后的“一国两制”实践中,“一国”的角色和作用将进一步强化,从国家层面加大对不同制度区域发展的谋划,加强对港澳“一国两制”实践的指导。中央的政策方针要在港澳落地,具体的执行者就是行政长官。香港基本法的第四十八条列出了行政长官行使的十三项职权,其中第八项为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就本法规定的有关事务发出的指令。这实际上是中央政府的一种知情权与监督权,在需要时可以就某个或某些事项对特区政府提出要求,如2019年2月,中央政府曾要求特区政府就取缔“香港民族党”提交报告。

  中央政府在“一国两制”实践中的角色凸显,并不表明中央要逾越法律规定地“大包大揽”。中央政府的角色仍是严格限制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之内,这对于今后的“一国两制”实践极其重要,也是中央反复强调的,会坚持和维护“一国两制”方针不动摇。

  (二)香港、澳门“一国两制”实践出现较大差异

  1997年香港回归,“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开始实践;1999年,澳门回归,同样开启“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实践。两个特别行政区一先一后成立,有相似历史经历,经常会被拿来对比。但实际上,两地的情况差别很大,从回归前的社会状况、回归谈判历程、基本法的内容、回归后各自的“一国两制”实践等都可以看出。

  近些年,随着香港和澳门形势的发展,两地在维护国家安全、发展民主政治等方面出现越来越大的差异,可以说各自走了一条有自己特色的道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自行就国家安全立法,在2003年遇挫后长时间难以在当地启动,以致面对激进分离势力的冒起,特区政府并无及时应对。澳门却在2009年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国家安全立法,2018年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2016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释法后,澳门主动在立法会选举法修改法案中增加了“防独”条款。2016年澳门特区制定首份《五年发展规划》,将“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的前提下,促进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作为规划编制的最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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