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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和平促统实力反独的思考

http://www.CRNTT.com   2021-12-27 00:03:18  


 
  在“反分裂斗争”阶段,以文斗为主,重视教育、规劝;即是国家就分裂行径立法示警,之后,广泛普法,务使全民皆知,两岸通晓,不能“不教而罪,不教而杀”。这是中国行事的传统,另一方面也必须告知国际。除了“使知之”,当然也必须有实力,包括外交手腕、维护安全、情报搜集等能力;有行动可以及时、直接、有效地对个别个人或组织的分裂企图,产生吓阻或威摄的能力,针对那些明知故犯的分子或是外国政客,必须进行警告、制裁。当然对于外国那些反中顽固分子和有“恋殖症”的台独分子,仅仅斗争未必有效。在此情况下,发起“反分裂战争”便是正义的、必要的反分裂手段。

  在“反分裂战争”阶段,自然以武斗为主。由于上述斗争的阶段并无法完全阻止有心人的行径,因为希望中国分裂,一直就是“反中”“仇中”的日本军国主义和美国霸权主义者的宿愿,而对这些顽固力量,不以战争的手段无法消其气焰,挫其幻想,此其一。其二反分裂战争也是保障中国核心利益的有力手段,中国对他人的财物无所觊觎,但对祖先的遗物则恋恋不舍,保卫祖产便是中国的核心利益,中国的核心价值,所以说是民族复兴的应有之义。在此价值之前,祇要是中国人必然慷慨以赴。其三在坚持“和平统一”的方针下,“反分裂战争”与“武装统一”理论上是不一样的战争,前者是针对特定的犯罪分子和组织,及外国反华势力;后者是为了加速统一的进程。再则“反分裂战争”是为“和平统一”清除障碍,而“武装统一”是对和平统一手段的改变。三则“反分裂战争”可以包容暂时“维持现状”的主张。而“武装统一”则是反对“维持现状”的主张。四则在当前形势下,“反分裂战争”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中国崛起,正是毛泽东当年所说“打得一拳开,觉得百拳来”,而“武装统一”则主要是内斗争权的延续。最后“反分裂战争”必须清理战犯,而“武装统一”的反对者可能祇是统一手段的政治意见不同者。当然在现实的情况下,“反分裂战争”便宜地过渡为“武装统一”的可能性,是很难避免的。当然必须让两岸同胞,尤其是美帝国主义政客、反华外人、台湾人民必须充分理解,一旦从“反分裂战争”不论主客观因素转为“武装统一”,那种战争代价会是世纪性的、全域性的。所以“反分裂战争”带有“有限性、教育性、惩罚性”性质,故而从“反分裂战争”到“和平统一”之间,就会有一个“反分裂革命”阶段。

  “反分裂革命”阶段,战争的主要作用在改变分裂行径的外在结构,而革命则主要调整其内在认知;战争是消灭分裂国家的组织,革命则是粉碎其组织残留的分裂因素。所以“反分裂革命”阶段可以视之为从“反分裂战争”阶段,迈向和平统一的过渡时期。在此一时间内,大陆有人建议需要“军管”台湾⑪,但是以“坚决粉碎任何‘台独’图谋,共创民族复兴美好未来”⑫为目标的治理政策,则“军管”台湾及作为并不可取,而必须是以透明的“法治”为起点,以掷地有声的分裂战争“说帖”为中心,清楚说明“反分裂战争”与“武力统一”的差别。祇有“精确论述”以杜“武统”之悠悠众口以及透明的“法治”作为,在“过渡时期”迅速地彰显“反分裂战争”的必要性和合法性,以期在最短的时间恢复台湾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秩序,使之完全不影响台湾人民的正常生活、生产作息。如果情势不如预期,则必须发挥中国共产党“集中办大事”的效率,先安定人民生活,再稳定社会秩序。

  总之,“反分裂革命”阶段是兼两种重大任务:一是减少“反分裂战争”对台湾内部和外部相关形势的震撼;次为台湾方案的“一国两制”之设计预为铺路。所以在“反分裂革命”阶段必须将“一国”的原则清楚界定和展示,以便台湾方案的“一国两制”真正成为统一后,中国可以实现“合而不分”的理想制度,台湾可以实现长治久安的政治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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