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第2页 】 | |
圆明园兽首追讨须寻找有效路径 | |
http://www.CRNTT.com 2009-02-13 12:11:19 |
为什么会设定如此繁复的请求途径?与其说是为了认清事实的程序正义,毋宁说是为了维护现有秩序而增加的改变成本,成本过于高昂,会迫使人们自动放弃改变企图。在艺术品拍卖市场中,很多物品来路不明,所有权问题复杂,假如没有“善意取得”的佐证,意味着后来的收藏者将完全没有保障,这会导致艺术品市场公开的流动性降低,所以保障“善意取得”,意味着保障交易安全。从民法理论上来说 ,原物权人索回原物的权利会因为占有人的“善意取得”而丧失。 然而正是这个看起来给文物讨还设置种种障碍的“善意取得”,却是我们在讨还重量级国宝中可以采取的突破点,就是利用一切力量——历史论证、舆论宣传、政治压力、经济制裁,来证明某些对于我国文化系列不可或缺的文物属于不可拍卖的行列,证明再度流通不属于“善意取得”, 新的接盘者不能再以不知情等理由开脱,这样会造成相当大的威慑力,比较容易与现在的持有者商谈补偿问题。 也就是说从合法性上斩断重要文物的交易链条最为可取,实际上文物局的做法就是这样的,但是单纯的警示无用,由于很难形成追索的现实条件,我们要做的就是全方位形成压迫态势。可以学习美国对待他们认定有罪者的做法,在出入境、经济交往中都有严厉制裁。这样我们对是否“善意取得”的判断才会有现实的约束力。 目前文物盗卖现象严重,流向海外比比皆是,一方面重金回购,另一方面家门大开揖盗,不有些可笑么?中国必须建立更严格的打击文物走私和文物保护的法律和制度,同时完善文物环境。虽然所有人都承认在道义上埃及应该拥有他们的文物,但是从人类文明的整体性考虑,也许很多人会赞同将埃及馆的宝贝留在大英博物馆,这可是个值得深思的现象。我们在申明自己所有权的同时,一定要反思是否尽到了继承者和看护者的责任。(作者:谢珂) |
【 第1页 第2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