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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保护主义风潮会把美国卷到哪里 | |
http://www.CRNTT.com 2009-02-19 08:34:31 |
毫无疑问,正如1929至1933年大危机时期的《斯穆特—霍利关税法》前车之鉴所揭示的那样,全面的保护主义贸易战必将推动全世界堕入贸易保护与贸易萎缩相互促进的恶性循环,作为世界第二出口大国,作为全世界屈指可数的顺差大国,作为1990年代后期至今世界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者,贸易保护主义对中国的潜在杀伤力更大,我们理当对此给予比其他国家更多的关注,理当付出更大的努力去抨击、遏制贸易保护主义风潮蔓延,但这并不意味着高估已经实施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影响规模。我们还应当看到,无论美国的综合国力多么领先,无论美国保护主义势力有着多么强烈的欲望,他们毕竟不是无所不能的,这个世界上还有众多因素在限制着美国实施贸易保护的行动能力及其杀伤力。 不错,奥巴马的经济刺激计划、特别是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了一个支付能力相对可靠的市场,必将吸引世界其他国家的厂商参与角逐,这样一来与虎视眈眈、志在必得的美国国内厂商矛盾加剧,美国国内厂商势必会动用一切手段阻止中国等其他国家企业分肥。美国本土钢铁行业游说通过“购买美国货”(Buy American)条款,已树立了一个范例,相信美国保护主义利益集团还会努力将类似的“购买美国货”条款推广到经济刺激计划资助的所有项目使用的所有制成品,所引起的潜在贸易争端相当可观。 中国钢铁出口规模不小,根据《海关统计》,2008年全年出口钢材5923万吨,价值634.4亿美元,其中仅1—11月对美国出口钢铁就有25.2亿美元,出口钢铁制品96.2亿美元,合计121.5亿美元,假如未来完全被排斥在危机期间最有保证的海外市场,那么这对于我们的钢铁工业实非佳音,因为这样将有损于他们与竞争对手的相对地位。假如“购买美国货”条款进一步推广到经济刺激计划资助的所有项目使用的其他所有制成品,那么对于我国出口额更大的电子等产业损害更大。然而,由于数十年来的国际产业转移,不少传统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在发达国家基本上已经消失,除非各国相对经济发展水平发生戏剧性逆转,否则这就是任何“购买美国货”(Buy American)条款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而且,与无差异地全面提高关税壁垒不同,“购买美国货”(Buy American)条款并不能适用于所有进口品,只能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这样一来就大大限制了该项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对出口国的杀伤力,我国本来就没有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在美国政府采购市场上并无太多既得利益可以失去,何况运用政府采购工具推进本国先进产业发展,本来就是包括我国在内大多数国家所珍视的权利,我们在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谈判中正需要维护自己的这项权利,尽管我们不可滥用这项权利。我们需要警惕的是将这项条款推广到仅有部分属于政府资助的项目,从而成倍放大其杀伤力,以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贸易保护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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