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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兽首追索四大败因

http://www.CRNTT.com   2009-02-27 08:33:17  


 
  在任晓红看来,继续打官司的打算有些不切实际,她表示,她自己不会再提起上诉,因为“这个案子的特殊性在于两个铜首是150年前抢来的”。 

  不管这场官司是否要继续下去,中国方面律师团的准备显然是不太充分的。此前,有媒体报道“追讨”律师团致皮埃尔.贝尔热的律师信就存在不少问题。一名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在阅读信的复印件后表示,该信起草得不谨慎和规范,事实不够确凿,操作手法显得粗糙:譬如“佳士得”误为“佳士德”,语气也显得情绪化。这位法律界人士说,追讨律师团“要改进的实在是太多了”,包括准备工作不足、资金不足、中外沟通不足等一系列问题。 

  诉讼主体缺位成要害命门 

  法庭上,还没有进入实质性的审理程序,法官一纸“原告没有上诉主体资格”直击控方要害。按照辩方律师的说法,具有上诉主体资格应该是中国政府或圆明园管理处等官方机构。 

  巴黎大法院的驳回声明,在中国国内引起反响。究竟谁才具有上诉主体资格?《中国青年报》发表的一篇评论把批评的矛头直指圆明园管理处,该评论文章认为,此次文物追索诉讼的最佳原告是圆明园管理处。“一些相关的政府部门,如圆明园管理处、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会的表现,实在令人沮丧之极。” 

  对于来自舆论的批评与质疑,圆明园管理处颇为无奈。圆明园新闻发言人宗天亮回应说:“圆明园管理处作为一个文物的行政管理部门,其所有职能的履行都是在目前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框架范围内来进行。圆明园管理处声明的言外之意,是国家没有赋予它追讨海外流失国宝的职责。 

  显然,圆明园管理处受制于体制,而具有民间性质的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是否更适合担任追讨的主角呢?该基金副总干事牛宪峰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时说,文物追讨可以通过国际组织协商,通过文化交流等等方式,“但是一旦上了法庭,其他的路就都被封死了。通过诉讼就要有效果,不能闹笑话。” 

  牛宪峰的话透露出他的担忧。在他看来,一旦付诸法律,就要有把握,因为败诉可能给以后的追讨带来法律上的障碍,“别人会把这当一个案例,拍卖流失文物因此也会成为一个默认的商业惯例。” 

  “一个人的战斗”行不通 

  对于此次中国民间律师团的追讨行动,法国主流舆论普遍认为,因为时效问题难以成功。高美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无奈地表示,深知要收回这些兽首绝不容易,绝不是以一人之力就能办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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