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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千名司法官员功焉过焉? | |
http://www.CRNTT.com 2009-03-12 09:25:36 |
在两会诸多热点之中,“反腐败”和“司法公正”始终牵动着民众的目光。3月10日下午的“两高”工作报告里,有一组数据格外引人关注。其一,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披露,去年以来,各级法院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决不姑息迁就,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1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05人;其二,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披露,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的检察人员258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4人。 由于两份报告中均缺乏纵向的数字比较,我们无从得知去年以来司法腐败是更为严重了,还是趋向缓和了。但“两高”的工作报告将这些查处数字归入“自身工作”之中,笔者认为是不妥当的。如最高法院的这一数字被放在第三部分“坚持从严治院,加强人民法院自身建设”,第五小节“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解决司法不廉、司法不公问题”。最高检察院的这一数字则被放在第六部分“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第四小节“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乍一看,近千名司法官员因违法违纪被查处,反倒成了“两高”加强“自身建设”的一大政绩。即便中国的官场向来不缺坏事正说的智慧,但这样颠倒成绩与问题,在逻辑上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如前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于去年10月被中纪委双规,这个外力介入的查处行为显然不是最高法院“自身建设”的结果。相反,它表明的是最高司法机关同样存在腐败问题。从报告中分析,似乎去年最高法院一面在“从严治院”,一面又有712人在违纪违法。这样的悖论难以向公众解释清楚。若真在“从严治院”、“切实加强”之下,腐败都是如此严重,哪一天治院不“从严”了,反腐倡廉建设也不“切实加强”了,司法腐败岂非还要更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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