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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毒网络诱人犯罪 香港须警惕

http://www.CRNTT.com   2009-09-13 11:59:56  


网络与制毒贩毒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联繋
  中评社香港9月13日讯/“网络世界丰富多采的有益知识对增加青少年的知识面起着推波助澜的强烈作用。但反过来由于不少犯罪分子也会利用网络进行罪恶活动,因此,网络存在的陷阱和负面作用也日见严重。能否利用网络好的一面,主动抵制不好的一面和慎防跌入陷阱,首先需要从提高青少年的意识入手。因此,像网上学制毒这种明显的网络陷阱,透过以明显的案例引导青少年十分必要,这才更能凸显作用。”《大公报》今天登出宇文静的文章“制毒网络诱人犯罪”,对此进行分析,文章内容如下: 
 
  最近有两宗事件未受社会重视,只在传媒报道之后便淡化下来,城中也没有引起热议,一是电脑网络教人如何制毒,二是有青年学生自制炸弹导致手掌被炸断。两者都属于危险行为,第一种更涉及目前社会关注的青少年吸毒情况趋于严重的话题。因此,探讨事件对社会的影响至为重要,两种行为除了极为不好之外,更可能成为毒贩及犯罪分子利用的目标。

            电脑网络 无奇不有 

  电脑网络资讯无奇不有,教人自杀者有之,教人自制弹药者有之,教人制毒者也有之,虽然香港这类网站至今尚未见,但外国这类网站则不罕见。由于香港青少年对外国网页的浏览有渐趋普遍的趋势,加上可以读得懂一般的英文资讯,因而造成一些对毒品认识不深、抗拒毒品定力不足的青少年容易在好奇心驱动下,贸然按照有关网页学习制毒。

  警察毒品调查科指出,网上教人制毒的方法存在着很大危险性,尝试制毒一般须先到五金铺或药房购买原材料,这些原材料都可能在制毒过程中发生危害人体的情况,以酒石酸、乙钠、碳钠和苯甲酸等这些制毒的化学药物而言,在加入被禁的麻黄和假麻黄以后,整个制造过程就会挥发毒气,容易渗入皮肤,如果直接吸入可能引致不适,更为严重的是处理不当便会引起爆炸。但青少年对于这些危害一般不大关注,反而在好奇心态驱使下,对自己制毒获得的成功感远盖过对制毒危险性的认识,这是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 

  毒贩的赚钱方式是销售毒品,在出现青少年制毒事件之后,网上马上出现了回应文字,将之形容为青少年创意能力的表现。这样的文字回应显然是毒贩鼓励青少年吸毒伎俩的另类手法,也是毒贩看到如果能够催谷青少年制毒成为气候,便可以减少运毒被捕的冒险性,毒品又可在本土衍生,这又是另一个必须看到的新的毒品扩散问题。 

  不久前内地有一宗案件值得深思,佛山中级法院宣判了一宗特大制毒案,涉事的是一个初中一年级还没有读完的学生,他自以为有制毒的“天赋”聪明,因为他在网上看到了制作“K粉”的所谓技术之后,便跑到宁夏“拜师学艺”,并回南海实践而完成了制毒的一系列行为并获得成功,于是在一个月内疯狂制毒达到六公斤多,一审被判处死刑。据说事件在佛山一带引起了很大回响,也引起很多家长关注子女的上网情况。学生验毒固然是一种直接发现学生会否受毒品侵害的方法,同时也需要对学生会不会受到网络的制毒引诱而堕入制毒魔窟,并在目前已经出现青少年制毒萌芽状况之下加以遏阻,所谓“防重于治”,在制毒问题上更需要加以重视,才不致在香港出现像佛山那个尚未完成初中一年级学业的少年一样的个案。

           加强教育 “防”重于“治” 

  不论学制毒还是学制炸弹,都是极其危险的行为,加上学生制毒的情况已经受到毒贩注视的严峻性,政府和社会就需要具有更高视点,在未来展开校园验毒活动的同时,考虑如何抑制可能出现的制毒行为。

  未雨绸缪始终是达到成功的最好手段,尤其在今天网络世界越来越深入社会每个角落,特别对青少年有着极大诱力的情况下,及早重视制毒行为的危害性,可以及早收到阻吓作用,减少对青少年的伤害。 

  此外,香港是否需要对一些可以制毒的药物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措施,也应尽早展开谘询,在社会取得共识之下,通过审议而成为法例,这样更能够有效地遏阻制毒行为在青少年中出现甚至蔓延,同时教育青少年无知并不是掩盖制毒行为的藉口,它需要负上法律的责任,以此减少青少年走上危险的制毒道路的机会。 

  有人形容网络就像一把双刃剑,的确不无道理,用得好,可以增加不少知识,网络世界丰富多采的有益知识对增加青少年的知识面起着推波助澜的强烈作用。但反过来由于不少犯罪分子也会利用网络进行罪恶活动,因此,网络存在的陷阱和负面作用也日见严重。能否利用网络好的一面,主动抵制不好的一面和慎防跌入陷阱,首先需要从提高青少年的意识入手。因此,像网上学制毒这种明显的网络陷阱,透过以明显的案例引导青少年十分必要,这才更能凸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