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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资源不能浪费在无益的呻吟之中

http://www.CRNTT.com   2010-01-25 10:22:23  


   
  最近尤怕“痛心”二字。因为种种迹象表明,有人一痛心,世界就可能变得荒唐。譬如贵州黄平县教育部门因痛心于“中小学生常在公路上无序地玩耍”,于是要求学生要向过往车辆敬礼;譬如一个小孩说了句“很黄很暴力”,让人痛心,于是网络就变得有些诡异了;还譬如有人痛心于一些青少年沉溺网瘾,于是就有了“电击治网瘾”。而最新的痛心事件,则来自于重庆市政协委员王小波的一个提案。
 
  和普通人要求加强对孩子的教育不同,王小波认为,应该首先培养起高素质的家长。据1月19日《重庆时报》报道,王小波说,他也当了父亲,教育和安全问题也一直是他最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在电视、报纸上看到很多青少年因家庭问题走上歪路,比如“孕跑跑”、17岁少年持刀抢银行等新闻,都让他很痛心。因此他提出,“在夫妻办理准生证的时候,就应该设置一个家庭观念、伦理道德的考核或考试,不达标就缓发准生证!”王小波表示,这个并不是强硬的措施,主要是为促进家长主动学习,直到补考合格后就可以发证。
 
  痛心了,思考了,行动了。身为政协委员的王小波作此提案,似乎顺理成章,也显得履职有成。不过我在想,王委员很可能痛心的程度仍不够,思考也仍不很深入,因此作起提案来就显得有些头痛医头。因为按照他“先考道德再生孩子”、以利于提升下一代道德教育的思路,我们的想象力完全可以更加跳跃一些,思虑得更加周到一些,准备得更加充分一些。那样的话,王委员的痛心感一定会比现在少得多。
 
  尽管我没有像王委员那样有过专门的思考,但随便也能提供一些想法以供参考。因为这个社会中,难免有一些夫妻在没来得及高素质之前,就“先上车后买票”了。对待这种情况,如不发给他们准生证吧,似乎不人道,发吧,又有违“道德考核”的初衷。那么对此,是不是应当考虑,将考核程序适当前置,放在男女或夫妻首次做爱行房之前?这样才是“源头防范”嘛。当然除此之外,是不是也应当出台一些配套方案,以应对一些意外情况。如未通过考核取得准生资格、却又擅自生产的“非法行为”,还有在考核中弄虚作假蒙混过关而且真的生了孩子的行为。至于怎么配套,我不敢多想,只好请王委员费神了。
 
  并不是刻意地调侃。我想说的是,提案是政协委员的权利,只是在行使这种权利的时候,我们希望它真的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于理于法都有所据的,否则说起来只是成为笑谈,于实践则是空想。众所周知,恋爱、结婚、生子,都是显而易见的公民权利,乃至是天赋人权之所在,更是公民自由与人格之所在。我注意到对这一提议,原报道已有褒贬,如“有人对此争议了很久,认为有违相关法律精神。”虽然还算客气,不过也已经表明了一切。如果真的出台这样一种规制,不仅于法不符,而且有违法制,那它的价值取向是什么?那么这个提案的意义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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