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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治”是靠不住的

http://www.CRNTT.com   2010-04-20 10:08:58  


 
  新闻媒体曝光、上级领导批示、纪检机关介入、司法机关查处,这几乎成为我国当前处理腐败案件的基本程序。但是,在这个程序之中,有波涛汹涌的民情,有党政官员的快意恩仇,有舒缓民怨从快从重,但唯独没有法制的身影。

  所以,当我们对新闻媒体一次又一次所谓的“胜利”而欢呼雀跃的时候,我们应当清醒地意识到,这不是法治国家应有的常态,而是人治社会的历史传统。这种舆论错觉可能会让我们忽视体制内部存在的问题,也可能会让我们在一定程度上丧失自己本应有的权利。

新闻链接:

“媒治”为什么是靠不住的
 
2010年04月15日 潇湘晨报 曹林

  近来几起公共事件都表现出同样一个特征,就是丑闻曝光后,主管部门都雷厉风行地进行了迅速的处理。比如“行长酒后猥亵女子”曝光后,行长迅速被撤职,当地政府还对旁观的副县长实施了停职处理。对此央视评论说,媒体只要报道了,迅速地就能反映,从人治到媒治是一种进步,但是媒治到法治还有很长的距离要走。 

  媒体创造了“媒治”的概念,即媒体治理,与人治和法治相对应。其实,这种“媒治”与过去的人治并没有多大的区别,本质上还是一种人治:领导看到了媒体的报道,然后下指示、作批示,要求整改和处理,以自上而下的领导权威让事件得到处理。媒治只是一种表象,表面上看是媒体曝光促进了处理,实际上起决定作用的还是领导的权威。 

  “媒治”事件,似乎充分体现了媒体曝光的威力:舆论压力之下,相关部门不得不连夜处理——可这种处理,很多时候不过是应付媒体和糊弄民意罢了,看上去是雷厉风行地严惩作恶者,其实不过是想转移舆论视线,让地方迅速从舆论中心解脱出来。也就是说,这种“迅速处理”不过是一种危机公关手段罢了。 

  主管部门迅速处理被报道的丑闻当事人,又是撤职又是处分,看上去像是在严惩当事官员。但有些时候,这样的迅速处理对这些官员其实是一种保护。立即处理,不过是让他们暂时避一下舆论正旺的风头而已。将他们立即撤职,等于将他们与舆论隔离,让他们免受媒体的拷问。迅速处理也向舆论传递了这样一种意思:既然我们已经迅速处理了,你们就别再追问下去了。当然了,在当下宽松的问责制度下,暂时的处理并不会影响到官员仕途,等风头一过,问题早被其他新的热点淹没的时候,这些被处理的官员一个个地都会带病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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