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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琳:绝对权力之下,不服从者皆为精神病 | |
http://www.CRNTT.com 2010-04-25 09:51:54 |
河南省漯河市村民徐林东因赴京上访,被大刘乡政府抓回送进了精神病医院。6年多来,乡政府坚持每个月向医院缴纳1000多元费用,让徐林东与世隔绝。而无论是从病历的描述上,还是从记者的接触上看,徐林东都是一个正常人(据4月2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看来,这又是一宗“被精神病”的个案。徐林东的“被强制收治”完全经不起法治的考量。在徐林东一再声称自己不是“精神病人”、又无其他明显病症的情况下,医院理应先鉴定后收治。2003年10月,徐林东就被乡政府送进了医院。而直至一个月后的11月21日,徐林东才被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这种先收治后鉴定,怎能保障当事人的人身权利? 报道中提到认定徐林东为“精神病”的依据主要是:“思维、逻缉方面存在诡辩,主要是围绕宅基地官司进行诡辩,内容空洞,无发现有思维连贯性方面及思维活动形式方面障碍,在思维内容方面,存在有被害妄想,坚信自己败诉是乡政府、当地公安局、当地法院联合起来陷害他,说他打官司会一直打下去,因而无自知力。对打官司特别有信心,说只要一出院就会继续上访、告状,也有能力继续告下去,无消极言行及冲动伤人行为。” 老实说,我完全没有看出“诡辩”、“上访”、以及“对打官司特别有信心”跟“精神病”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这或许显得“偏执”,但未必有病。上访和诉讼恰恰是对公权力还抱有希望的表现,是法治社会里值得认可并应鼓励的公民行为。如果言语“诡辩”、行事“偏执”就要被送强制治疗,那么绝大多数律师都可以送进精神病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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