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龄津贴”装糊涂是富裕地区之耻 | |
http://www.CRNTT.com 2010-06-09 11:41:05 |
酝酿了一年之久的《民政部关于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先行地区的通报》即将面世,据《中国经济周刊》昨日透露,全国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仅6个省(区、市)达标,分别为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云南和宁夏。乍听之下,即有诘问挥之不去:宁夏、云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都做到了统一发放高龄津贴,为什么富裕的很多沿海发达地区反而做不到?全国各省在贫富程度方面比宁夏差的还有几个地方?我们的国力发展到今天,不应该是这样的结果!更令人诧异的是,部分省份借口不知道标准竟装糊涂。 此问出于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之口,却也是代民众发问。 王振耀表示,之所以出台这份《通报》,就是要大家明白哪些省是关注民生的,哪些省的民生是唱高调、作秀的。 数一数我们的“GDP地方豪强”们,有多少正在缺席达标行列? 令人欣慰的是,江苏省从去年开始,已统一对全省百岁以上老人发放尊老金,这种补贴性质的养老经费,与高龄津贴已十分接近。 只热衷于经济发展排名,不关心养老事业的相关进展;把大把的金钱掷于这个节那个会,却吝啬于少得可怜的高龄津(补)贴,这不正常。不可否认,有些省级层面尚未统一,但市一级其实已有动作,问题是,这种整体的延宕、低标准并不可原谅。 仅2010年初以来,就有关事务,民政部多次隔空喊话,既拿出了基本的标准,也表现出诚恳的期望。怎奈绝大多数发达地区似乎充耳不闻。似乎,这方面的达标与否,与政绩无关。 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在我国也是一种新事物,民政部寄希望于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试点养老津贴,走出一条符合当地特点的养老之路,按常理,发达地区尤其有条件把这个试点工作做好,给欠发达地区提供示范。但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此种民生福利和经济水平倒挂现象尤其值得反思。 挟泰山以超北海,此不能也,非不为也;为老人折枝,是不为也,非不能也。这是中国古人孟子关于尊老敬老的警言。养老津贴依托于政府财政,而宁夏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率先出台政策措施,在全国第一个建立高龄津贴制度,这足以证明发达地区“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问题是,至2009年,中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到1800多万,并正在以每年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江苏80岁以上高龄老人达182.77万。实现养老津贴制度,在已迈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已经不能有任何延缓。但现实给我们狠狠一击———《中国经济周刊》援引的报道称,今年4月1日,安徽省太和县李兴镇程寨村85岁的程保平老人,因儿子去世后无人照料而活活饿死。4月9日,北京市通州区张辛庄村80多岁的老人柴玉吉饿死家中,尽管她有四个儿子。 悲哀不仅在于生命的悲惨消失,更在于程寨村村干部面对村民指责表现的态度:“谁让他没有儿子。” 农村干部在养老理念上的贫瘠,与一些地方对制定养老政策的漫不在心,其实颇有语境上的关联。毋庸讳言,目前,将“养儿防老”的落后养老观奉为圭臬的“笑谈”在政府官员层面仍大有市场。 政府是社会保障的主体。对穷人、老人的政策救济,反映现代社会服务型政府的真正本质。在澳大利亚,其公共养老金就全由政府承担。以养老津贴为重要内容的养老制度执行的好坏,关系到社会的公平,而能不能在统一发放高龄津贴问题上有所作为,也考验着地方政府是不是真的执行以人为本、返富于民的理念。 地方政府在养老津贴发放的问题上应有行政道义上的要求,宁夏之样本就应该成为对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政府进行问责的依据,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另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我们的相关制度还不健全和统一,我们的相关法律还不够完善。 其一,高龄津贴在国内并没有作为一项统一的、成熟的制度“落定”,民政部的通知或要求被不少地方“架空”,这是关键原因。而在很多地方,这项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更是没有一个时间表,遑论对高龄津贴的发放进行立法规定?再以农村养老问题为例,相关法规尤为缺乏,民政部1992年出台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面对当下窘迫的养老问题身影孤单,一些学者所呼吁的《农村养老保险法》迟迟未至。如果这样的法律早点出台,那么老人被饿死的惨剧或可避免。 其二,当下,很多重要事务均纳入政府预算,但高龄津贴尚未纳入。去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纳入2010年预算编制范围。资料显示,中国香港不仅将包括安老服务的社会福利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而且每年支出百亿元以上。而日本老年社会福利服务开支占国民总支出的10%左右。基金或经费有了政府预算的保证,自然就陡增“威信”。高龄津贴之所以被多个地方轻视,原因不言而喻。 但不论怎样,在老人福利制度化建设还有待完善的今天,以种种借口对高龄津贴装糊涂,实在是富裕地区之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