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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港澳经验 ECFA将更有利台湾经济发展 | |
http://www.CRNTT.com 2010-06-14 07:57:45 |
海峡两岸昨日同时宣布,海峡两会(海协与海基会)昨日在北京就“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举行第三次专家工作商谈,双方就协议文本基本达成共识。协议文本由“序言”、“总则”、“贸易与投资”、“经济合作”、“早期收获”、“其他”等五章共十六条组成,内容涵盖两岸间的主要经济活动。双方表示,将加速“ECFA”的协商工作进程,以争取在第五次“陈江会”时签署协议。此显示,“ECFA”的协商进度和品质,正按照两岸人民特别是马英九政府的期望进行,有利于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ECFA”的建立,是两岸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两岸间建立自由贸易关系,将减少和消除贸易、投资方面的制度性障碍,形成制度性的合作,将进一步密切两岸间的经贸联系,加强相互间资本、货物、人员等要素的自由流动,促进两岸间的经济融合和一体化,标志着两岸间的经贸交流与合作进入一个更高的层次和新的历史阶段。实际上,“ECFA”将扩大台湾对大陆的出口,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台湾制造业的成本,吸引一部份制造业工序回流台湾,促进台湾高增值制造业的发展,有利于台湾实现产业升级,对增加台湾就业也有现实意义。同时,在较短时间内对台湾产品实现零关税,也可以提高两岸间制造业相互配合的效率,加快两岸间制造业的配合与协调发展。“ECFA”也将为台湾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良好机遇和广阔空间,这些服务业进入大陆后不但可为大陆几十万台资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也将会提高和带动大陆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促进大陆的经济发展,并鼓励和推动专业人员资格的相互承认,保障大陆与台湾产业合作。 虽然尚待正式签署并公布“ECFA”后才能得知其全文内容,但从昨日两岸同时宣布的“ECFA”的主要内容来看,其与内地分别与香港、澳门签署的“CEPA”十分相似。实际上,“CEPA”也是由“前言”、“总则”、“货物贸易”、“原产地”、“贸易投资便利化”、“其他条款”等六章二十三个条文组成。相同的是,两者都有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方面内容。不同的是,“CEPA”特别强调“原产地”,“ECFA”则特别强调“早期收获计划”、“争端解决”。特别值得注意的是,“ECFA”有“终止”一条,而“CEPA”则没有。可以说,“ECFA”比“CEPA”更像自由贸易区协议(F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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