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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要守好两岸和平发展的底线 | |
http://www.CRNTT.com 2010-08-10 00:22:06 |
政府继承与两岸分治 按照国际法政府继承的理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华民国”政府不再代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继承了“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在两岸关系上,实际存在主权和治权的分离,一般的国际法理论无法解决两岸主权代表的分歧。两岸关系从国际法理论和国际政治现实上看是清晰和简单的,从两岸政治现实上看却是纠葛和复杂的。 (一)“兄弟说”有理论困境 2010年2月7日辜宽敏接受联合报专访说:台湾和中国同宗同文化,李登辉的“两国论”不能解决两岸问题,陈水扁的一边一国也是空话。两岸本是兄弟之邦。台湾和中国若非兄弟,不可能有几百万台商登陆。兄弟情能感动所有的中国人,但兄弟已分家,中国哥哥应照顾台湾弟弟,中国若能帮助台湾加入联合国,台湾子子孙孙都会感谢中国。 客观地说,笔者对辜宽敏的“兄弟之邦”说持批评态度,但又对辜的说法当中若干提法却高度认同,如两岸同宗同文化的认同,就是血缘和文化的认同。 辜宽敏老先生这番话仍然是基于其台独的基本立场,着力点是“兄弟之邦”。但问题出在兄弟已分家,引出了“兄弟之邦”的结论。国共两党的斗争引发内战和六十年分治两岸,成为一个国家之下两个政治实体,分治两岸不同区域,一方是大陆地区,一方是台澎金马地区;两岸的政治现实以家庭比喻,是两个兄弟吵架、打架,双方均以国家正统居。从基本法律事实看,“中华民国”谈自己是正宗,中华人民共和国谈是政府继承,并不存在分家的实际事实与法律事实。而且从国际法意义看,两岸政治实体并不对等,一是联合国的成员国和常任理事国,一个是被驱逐被剥夺国家代表权,偏安一隅的政治实体。由此可见“分家”说、兄弟之邦说是台独大佬罔顾基本政治和法律事实臆造的分裂国家民族的虚幻之说。 两岸是“兄弟”,是以家喻国,因两岸有共同的历史、血缘、文化,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共同成员,“兄弟说”通俗亲切。只是国毕竟不是家,以家喻国也有不贴切之处,有些政治人物就以“兄弟说”引出了“分家说”、“成长说”、“单过说”,并以此引申出台独分裂的理由。如亲兄弟长大成人,中国古代可以不分家,在一个大家庭生活,当然可以单过,可以娶亲分家置产。但国家由领土、人民、政府组成,是国际法主体;兄弟不和,可以分家,一个国家边的不同地方不同政治集团,不能因为闹了矛盾就要分裂,资产可以分家,领土不可分裂。以台湾现在还实际管辖澎湖金门喻,如果澎湖和金门和台北当局有矛盾了,就宣布要成立“澎湖国”“金门国”,那当然也不妥,如出现这样的情况,“中华民国”的刑法就要以“内乱”治罪,或出兵讨伐。 当然如果一定要以“兄弟说”来喻两岸关系,那就要换一个家庭伦理角度,兄弟成人了可以分家单过,大陆的地方各省市之间,也经常用“兄弟省市”的提法,但不可以背离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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