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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体制改革经验看司法改革 | |
http://www.CRNTT.com 2010-08-16 13:33:49 |
在一连串司法弊案与丑闻爆发之后,大多数台湾人民大概都已经对司法信心大失。天哪!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腐化与丑陋的体系,若干司法人(比例不详)竟然烂到这种程度,叫人民如何相信皇后贞操!现在,几乎全台湾的人都会同意司法改革的必要,正所谓“民气可用”。我在这里想要提醒主政者:司法需要改革不是问题,要“怎么改”才是关键核心,千万不能急躁,不要在初起步时就犯错。 让我举个例子,说明改革的“过程”其实比“目标”要来得重要。一九七九年中共开始改革开放,将中国大陆往市场经济推;一九八九年柏林围墙倒塌,导致苏联瓦解,东欧各国也向资本主义的方向前进。东欧诸国之间或有国家大小不一、恩怨情仇复杂的情境差异,但至少苏俄与中国两个大国是比较相似的(两国均统一久矣、原本都着重国防工业、国内均无复杂的民族问题),恰可做为比较的基础。 中国当年的改革开放,是所谓“摸着石头过河”,没有什么经济学大师在后面下指导棋。但是苏俄与许多东欧国家,则在一大群国际货币基金会大尾经济学者的指引下,大胆采用了完全不同的改革策略,称之为“休克疗法”(shocktherapy)。休克疗法有三个重点,其一是快速将国有企业私有化,其二是尽速使价格机能开始运作,包括汇率、利率的自由化等;其三是减少政府支出,尽量维持财政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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