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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不起终于死得起了?

http://www.CRNTT.com   2010-11-01 12:09:06  


 
  其实,早在两年前,长期从事殡葬政策研究的范英先生便曾建言,阴宅可借鉴阳宅的方法,由政府介入调控,推出“阴间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租房”。当时还视之为玩笑。如今,玩笑成了真,但恐怕没有几人能笑得出来。

  墓地价格飞涨,根本原因有二:其一是地价飞涨。活人占地,表现为房价;死人占地,表现为墓价。土地财政何其伟大,能将生者与亡者拉到了同一“经济地平线”。其二则是殡葬业的垄断。我们都知道石油、电力、邮政、烟草是垄断行业,却不知殡葬业亦属此列。尽管多年以前即有民营资本注入,但对殡葬业的大局而言,好似滴水之于瀚海,实在无甚改观,其结局,民营殡葬机构或者被公权力所排斥,或者成为一些地方公权力的帮凶。垄断如故,暴利如故。因其垄断,所以博得了暴利;因其暴利,所以加强了垄断。这个道理应该适用于所有垄断行业,不独殡葬为然。

  在地价高涨、土地为国家垄断的宏大背景之下,建立经济适用型墓地能有多大意义呢?这正如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推行,丝毫不能改变房地产市场的高歌猛进,丝毫不能减缓房价涨速。如果不从根子上打破殡葬业的垄断,即使经济适用型墓地推广四海,毕竟也只能惠及极少数人。如北仑区的经济适用墓,只针对北仑户籍,为数众多的外来农民工则被剔除在外。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依然得在“求生不易,求死更难”的民生迷局之中逡巡。

  表面上看,经济适用墓的推行堪称善政;究其本质,却令人脊背发冷。它让艰于呼吸视听的生者意识到,在中国,土地不仅严重束缚我们的肉身,还将严重束缚我们的亡魂,我们与土地的关系有多近,我们与刘伶的风度就有多远。我们还将逐渐认清“死无葬身之地”的经济涵义。

  这样的经济适用墓善政,只叫人愈发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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