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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朱会”能否促成台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

http://www.CRNTT.com   2010-12-06 08:34:27  


 
  实际上,在两岸关系仍然处于僵持阶段,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先后发表了关于香港、澳门特区涉台事务的七点意见,俗称为“钱七条”。“钱七条”指出,“九七”/“九九”后香港/澳门特区与台湾地区的关系,是两岸关系的特殊组成部分。“九七”/“九九”后香港/澳门特区与台湾间的各项交流交往,应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进行。香港/澳门涉台事务中,涉及国家主权和两岸关系的事务,由中央人民政府安排处理,或由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处理。凡属“基本法”规定由特区处理的事务,如香港/澳门特区的政府自行处理。香港、澳门特区与台湾地区之间以及各种名义进行的官方接触往来、商谈、签署协议和设立机构,须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或经中央人民政府具体授权,由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批准。凡属《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规定由特区处理的事务,由香港/澳门特区政府自行处理。由此,国台办于二零零年四月增设了第六局即港澳海外涉台事务局,具体负责处理香港/澳门特区涉及到国家主权和两岸关系的涉台事务,而香港/澳门中联办的台湾事务部,则在“前线”进行指导、协调。

  因此,国台办六局局长王宪今天直接与“陆委会”港澳处长朱曦以餐叙形式接触会面,在一定程度上说,已经超越了“钱七条”所指的“香港/澳门涉台事务中,涉及国家主权和两岸关系的事务,由中央人民政府安排处理,或由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处理”,而是由两岸的直接权责部门会面商谈了。但这是否等于是“撇开”香港/澳门中联办台湾事务部,绕过香港/澳门特区政府,直接就港澳涉台事务进行拍板呢?

  看来不会,因为国台办作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主管台湾事务的办事机构,承担着研究、拟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台工作;检查瞭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情况;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涉台的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涉台法律事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授权,负责同台湾当局及其授权社会团体谈判及签署协定档的有关准备工作;管理协调两岸通邮、通航、通商事务;负责对台宣传、教育工作和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国际会议的涉台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等的职责。因而在香港/澳门特区的涉台事务上,所从事的就是属于“抓纲挈领”的,以及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和中联办台湾事务部的权责并不及于的事务,亦即原则性的事务。因此,并不等于是“撇开”或“绕过”特区政府或中联办台湾事务部。或许,这次“王朱会”将会就两岸之间高层次的港澳涉台事务商定大原则,作为今后的具体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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