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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地方的房产税分歧何在

http://www.CRNTT.com   2011-01-06 09:03:35  


 
  就第一点来看,尽管中央政府不断强调,房产税将成为地方政府稳定的税收来源,但并未对地方政府起到正面激励作用。显然,与高房价、高地价催生的巨额收益相比,房产税带来的好处还不足以让地方政府彻底动心。

  而第二点更值得各级政府检讨。近年来,开发商不仅公开鼓吹房价必然上涨,诱导民众买房对冲通胀风险,并明目张胆地通过囤积土地、捂盘惜售等实际做法来炒高房价。反观政府层面,则存在多个不一致性:中央政府各部门之间有不同调门,地方政府对中央阳奉阴违,银监会和地方银监局在执行房地产信贷政策时时松时紧。如上种种混乱信号都令公众无所适从。

  文章指出,近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与听众互动时,再次强调“有信心让房价回到一个合理水平”。要做到这一点,就要让公众看到各种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利益的内在一致性。

  首先,调控房价还是要靠政策“组合拳”。单从制度效果看,房产税作为政策工具之一,无力决定中国房价长期走势。例如,目前二手房转让过程中,营业税加上契税、中介税,新增交易成本高达11%,如果连这都未能阻挡房价的增长,指望1%不到的房产税来抑制房价上涨,并不现实。

  对房产税寄望过高,一旦短期内无法看到立竿见影的政策效果,“房价只涨不跌”的神话无疑会进一步强化;同时,公众的挫败感和失望情绪也会加剧。届时政府再谈平抑房价,恐怕再无人肯信了。因此,从长期来看,要想让房价理性回归和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须从调整货币政策、扩大廉租房和经适房供应、提高投机成本等多方面入手。

  其次,在财政分权改革推进之前,地方政府靠卖地吃饭的现象不可能自发得到纠正。同样,在国有商业银行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没厘清之前,开发商背靠强大的资金支持,完全有继续“挺”下去的资本,这又要求对国有银行进行全面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明晰其风险。

  最后,对于房产税本身,可以肯定的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此时围绕房产税打起“太极”,只能起到反作用,从而削弱房价调控的效果。目前的当务之急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先要对房产税的性质和作用统一认识。唯有如此,中央才能提高立法效率,而地方也才会积极配合,提出切实可行、反映民意的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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