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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农业以粮为基律”确保粮食安全

http://www.CRNTT.com   2011-05-13 08:21:38  


  中评社北京5月13日讯/“解决13亿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办好这件大事。”(温家宝: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

  认识和遵循“农业以粮为基律”

  中国经济时报发表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周诚文章表示,就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而言,“国民经济以农为基律”即“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进一步分析农业内部的组成,可划分出十个次级部门,包括粮食、蔬菜、油料、果品、纤维(棉、麻、丝)、糖料(甘蔗、甜菜)、饮料(茶叶、咖啡)、药材、烟叶、杂品(如调料、油漆等)等。其中,粮食是人们生存、发展必不可缺的、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从而在农业内部名列榜首,最具关键意义。据此,可概括出一个相对具体的经济规律——“农业以粮为基律”,即粮食生产部门是整个农业的基础的规律。只有认真贯彻执行“农业以粮为基律”,才能够确实保证“国民经济以农为基律”的落实。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首要的是通过提供作为全体国民所必需的最基本生活资料——粮食,而得以体现的。在发展国民经济时,应当以确保粮食供应作为首要任务。

  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

  文章称,粮食的使用价值的极端重要性,引出了“粮食安全”问题,即一个国家对人们所需要的粮食的时时刻刻充分供应的问题。1947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将“粮食安全”的内涵规定为:“每个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安全的和富有营养的食物,以维持一种健康、活跃的生活。”为了做到这一点,该组织还规定每年年底粮食的库存量应当占当年粮食消费量的17%—18%,即可供两个多月消费的需要,以便与下年度的粮食供应相衔接,保障粮食的持续安全供应。不仅如此,保障粮食的安全供应,对于应对通货膨胀,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以及稳定民心、安定社会,都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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