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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社会”是由“小社会”组成的

http://www.CRNTT.com   2011-07-18 14:47:24  


一九八八年,海南正式建省办特区,同时也开创了“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体制。左图:海南省委挂牌成立。右图:海南省政府挂牌成立。 吴秋光 摄
  中评社北京7月18日讯/“所谓‘小政府、大社会’,是针对‘万能政府’而言的。因此所谓‘大社会’,决不能是‘大一统社会’——这意味着根本没有社会,至少没有非营利性社会。‘大社会’只能意味着:一方面政府要简政放权;另一方面要允许、鼓励、培养各种目的合法的非营利组织,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各种非物质利益需要。”广州羊城晚报今天登载北京青年学者杨支柱的文章《“大社会”是由“小社会”组成的》:

  7月12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广东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分组讨论时指出,“广东学香港社会管理经验”、“放权给社会组织要有耐心”。7月14日,汪洋对顺德的“大部制”试点进行考察,再次指出,“实行大部制必须建设‘小政府’,建设‘小政府’必须建设‘大社会’。政府要着力解决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越位’的问题,只有这样,才有精力去处理‘缺位’、‘不到位’的问题。”

  “小政府、大社会”的提法在上世纪80年代曾是个很热门的词。“小政府、大社会”体制,从1987年9月海南建省筹备工作全面展开后就开始了。但海南的“大社会”跟香港还是有很大差距。这说明建设“小政府、大社会”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是进入社会矛盾高发期后,“稳定压倒一切”成为许多地方官员的口头禅,官员们习惯性的“维稳”做法就是“收容遣送”(如今改叫“把高危人员赶出某地”了)、菜刀实名制、公交和地铁“逢包必查”,同时对于“越级上访”、“进京上访”进行拦截。在这样的严密控制、围追堵截下,个人自由受到严重侵蚀,“小社会”哪有成长空间?汪洋书记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再提出要建设“小政府、大社会”,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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