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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中:尔忧选举 我忧两岸

http://www.CRNTT.com   2011-08-01 00:37:51  


 
   显性独台:民进党下阶段可能的调整

  马英九认为,论述两岸关系必须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民进党是否会接受“中华民国宪法”这个概念?这就牵涉到民进党是否会从“隐性台独”走向“显性独台”。

  “显性独台”与“隐性独台”最大的不同在于如何看待“中华民国宪法”。“显性独台”的第一种表述方式,就是接受“中华民国宪法”,但是认定它为“第二共和”,或者制订一个“第二共和宪法”(请参考陈明通观点)。他们主张“中华民国”已经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领土”为台澎金马,没有必要再宣布独立,也没有需要再正名,任何改变现状必须经由台湾2300万人共同决定。

  有别于“第二共和”的表述,谢长廷尝试用“宪法各表”或“宪法”共识”的说法来来切割“一中”。谢长廷虽然坦承“宪法”部分条文含有“一中”架构,“宪法一中”是事实,又由于在台湾分别有人主张要修改或要维持,基于如果台湾内部不承认自己的“宪法”,社会就无法进步的认识,谢长廷因而主张,台湾内部应该互相尊重,对“宪法”内的“一中”部分“各表”,以达到“共识”。

  至于谢长廷个人的立场呢?他说的很清楚:承认“‘宪法’有一中”,但不接受“一中”的部分。

  “宪法”在台湾像个面团一样,随便政治人物玩捏。在李登辉与陈水扁手中,“宪法”早已经被修得体无完肤。套句“宪法”大师胡佛教授的说法,“中华民国宪法”已经是个“飘浮的“宪法”,与原有的“宪法”架构已有很大改变。迄今仍然没有被修正的仅剩下与中国的联结部分,即“一中“宪法”第四条的主权宣示部分。如果连这根线都断了,这个“宪法”也不应该叫做“中华民国宪法”了。

  依照目前的“宪法”,在两岸关系的意义上,就是坚持“整个中国”(包括台湾与大陆)的主权领土完整。谢长廷却舍弃这个最核心的规范,用台湾人民可以“各表”的“共识”来排除“一中”的庄严性与约束性。

  基于国际政治与两岸现实因素考量,李登辉与陈水扁多次“修宪”都不敢触碰“一中”这个原则性的问题,以闪避两岸必须摊牌的可能。现在谢长廷很聪明地用“各表或共识”来切割“宪法”里的“一中”,不仅破坏了“宪法”的完整性,也为民进党与国民党做了区隔。我们很难想像“宪法”还可以分割来遵守的,这不是玩弄“宪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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