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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动户籍制的奶酪? | |
http://www.CRNTT.com 2011-11-02 10:04:37 |
②国立大学在各地分数线应该一样 在北京的部分学校,国家办的国立学校对全国的学生应该一视同仁,所有地方分数线应该是一样的。地方办的学校,比如说北京市办的学校,因为是用北京纳税人的钱来办的,所以应该对北京的纳税人有适当的照顾。严格意义上来说,对北京的学生,包括在北京没有户籍,但是长期在北京学习,父母亲在北京工作,也应该享受这样的条件。因为他们的父母亲在这里工作,纳税在北京,所以应该享受北京纳税人的福利,能够进入当地的学校。 ③取消高考加分各地依据教育规律改革高考 针对上海9月20号出台的取消高考科目中的综合能力测试意在减负的政策和广东取消高考加分的政策,朱永新说,这些改革都是非常好的探索,比如说取消加分,我们现在的方案里面也是有一条是高考取消加分。用配额的方法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加分就造成了很多的弄虚作假。很多地方是做假民族,搞假的特长生,搞得乌烟瘴气,取消加分是可以的,这种探索也是非常有意义的。 减少高考科目也是有意义的,现在考那么多的科目,把孩子的负担搞的很重。应该鼓励各个地方进行探索,探索成熟了以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去推广。而且,现在高中会考的制度完善了,很多情况的了解在会考中可以解决,再考三门,甚至于考两门都可以的。比如说外语,我就不主张作为高考统一考试的分数,因为对农村的孩子太不公平了,农村的孩子很多都没有学过外语,在人生最关键的时候他没有学过外语,这个时候他竞争不过城市的孩子。即使是学了,学的深度和内容也比城市孩子差很多。所以,我觉得应该允许改革的尝试,鼓励各个地方根据教育规律来改革高考。 4.高教资源割据化是根本原因 必须回原籍参加高考,这是我国目前高考制度的一个重要条件,也是阻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的制度根源。而这项规定的最高依据就是教育部一年一度发布的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似乎,只要由更高的权力机关宣布教育部“规定”违法,就可以一夜间废除“规定”中的相关内容,消除高考中的户籍樊篱,为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扫清制度障碍。 建议国务院审查教育部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无法真正扫除随迁子女就地高考方面的壁垒。试图通过这一方法解决根本问题,治标不治本。道理很简单,户籍本身不是学生就地参加高考的深层障碍,它只是表象,不过是手段而已,真正阻碍学生就地参加高考的深层原因是我国高教资源的割据化。 有人说,实行30多年的高考制度依然是我国高校选拔人才的最公平、最具公信力的制度。这一点都不错,大量的事实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然而,也不可否认,虽然30多年来我国的高考制度不断进行改革,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实行双向选择,努力改变“一考定终身”,但就主体而言,高度计划性仍是我国高考招生工作的基本特点。其中表现在高校招生名额分配上,就带有极为明显的地区差异,等于将高教资源“割据化”——高校数量多的地区获得的招生指标也多,高校数量少及教育事业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获得的招生指标也少,从而出现了进入大学机会的不平等,甚至相差甚大。 由于高校招生指标一揽子下达地方,各地区为了保住已经获得的招生指标,不至于被外地考生抢夺,唯一的办法就是采用户籍进行限制。通过政策规定非户籍考生不得在本地参加高考,这样以来所有分配给本地区的招生指标就不会外流,都能保证被本地考生消化。即便这种限制由教育部文件来规定,也是为了保证计划指标在落实过程中不至于出现混乱和纠纷而采取的保障措施。这意味着,户籍限制只是高校招生高度计划性且不均等的落实手段,是标不是本,不具有根本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高教资源的地区割据化还客观上存在,高校招生名额分配还没有实现真正的平等,即使国务院宣布户籍限制为非法,那一定还会有替代性的措施出台,各地还会通过其他方式排斥外来考生抢夺本地考生的录取机会。因而,企图通过国务院的一纸“户籍限制违法令”就解决随迁子女就地高考问题的想法,显然不切实际,过于浪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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