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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的突破与不足

http://www.CRNTT.com   2012-04-24 08:43:00  


  中评社北京4月24日讯/在最近一个时期中,温州金融改革试验的启动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这是一件大好事。对于温州改革试验的发展有利,对于活跃社会思想舆论也不无好处。

  《财经》发表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天则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文章称,温州金融改革试验是对去年“温贷危机”和吴英案的直接回应。后两者表明,现行金融体制已经走入死胡同,改革必不可免,只是时间早晚而已。改革试验把规范发展民间融资作为中心任务,也证明了这一点。

  《总体方案》提出了改革试验的12项主要任务,从内容来看,包括金融组织和机构改革,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民间金融发展,地方资本市场培育,金融风险防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涉及到金融市场主体行为、金融市场活动、金融法规制度建设等多个方面。如果试验成功,对全国的金融改革都有借鉴意义。

  文章分析,从现有方案取得的突破和进展有来看,可能有四项,即:

  第一项,“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这一条最重要,也最具象征意义,也是此次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因为两个36条早已宣示,只是未曾落实。这一条如果能够真正做到,此次改革试验就成功了一大半。

  第二项,“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这也是很多人,特别是想进入金融领域和村镇银行的人所期待的。这一条如能完全办到,将有利于构建多元化的金融体系。问题在于,过去的经验并不能使我们对此乐观。村镇银行2007年初在6个省进行试点,随后监管机构大力推动,并制定了发展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三年计划,提出2009-2011年设立1027个村镇银行的总体目标。然而,到2011年末,全国组建的村镇银行仅726家,完成计划的70.7%。不仅如此,现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村镇银行的主要发起人必须是银行金融机构,且持股比例必须在20%以上,单一自然人及其关联方、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的持股比例均不得超过10%。这次试验能否扩大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的力度,让民间资本独立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并推动村镇银行向社区银行发展,进而构建不同层次的金融服务商。如果不能,那么,这次试验也没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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