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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须慎防坠入党政关系“陈水扁化”

http://www.CRNTT.com   2012-05-09 08:31:32  


 
  看来,马英九一方面是不得不承认,以自己的价值观衡量,“以党辅政”确是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及方便于控制“立法院”党团,避免“政令出不了总统府”;另一方面却又怕麻烦,要劳师动众地亲自落场参选党主席,更担心在参选过程中遭遇其他党员挑战,而且万一得票率高不了挑战者多少,自己的面子很是过不去,因而干脆效仿陈水扁首创的修改《党章》,增订“当然党主席”条款。

  然而,《中国国民党党章》第二十二条规定,“主席、副主席每四年改选一次,连选得连任一次”;而《民主进步党党章》第十五条则规定,“主席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二年,连选得连任一次”;这就确定了两党主席的任期有着明显的落差。不过,民进党二零零二年专为陈水扁修改《党章》,增订“现任总统为本党党员时,自其就任之日起,为本党主席,至其卸任之日止。总统担任党主席时,以宪法规定之总统任期为一任,不适用第三项前段之规定(即主席每届任期两年)”的内容后,就与国民党成为执政党后,其“总统”兼任党主席的任期相同。但这总是予人“东施效颦”之感。

  可能是马英九为了避开“挪火为自己煮食”之嫌,建议自二零一六年新任“总统”任期开始后才实施“总统是当然党主席”机制,因为届时他的“总统”任期已是两任结束,按“宪法”规定不能再选争取连任。这样,新《党章》的规定就不能惠及于他。因此,他还是决定在明年的十九次“全代会”之前的党主席选举中参选争取连任。但倘若马英九卸任“总统”后仍然雄心不已,像俄罗斯的普京那样隔了一届再“回锅”,在二零二零年卷土重来并能当选,新《党章》关于“总统”是“当然党主席”的规定就必然能惠及于他。只不过是,届时马英九已经七十岁,在“世代交替”的强烈呼声中,是否还会有脸面去与中生代抢夺政治资源?何况,以其两任“总统”的表现,不要说是社会上的选民可能不会再次为他“含泪投票”,就是党内初选这一关他也将会闯不过。而且,届时“陈水扁红利”已被消费贻尽,无法再次为其利用。

  马英九倘是明年坚持要为增订“当然党主席”条款,还得打破以下两个心理障碍,以设法自圆其说:

  其一、如何收回自己当年批评陈水扁修改《党章》增订“当然党主席”条款是“党政不分”之说。实际上,民进党自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成立以来,就一直严厉抨击中国国民党“党政不分”、“总统”兼任党主席,不但违反民主政治精神,而且造成政治腐败,“国库通党库”。为此,陈水扁在竞选“总统”的过程中,就打出了“党政分开”的旗帜;并在当选之后,宣布辞去民进党中常委职务,及退出党务活动。当时,陈水扁此举及“组织全民政府”的做法,确是令岛内外耳目一新。但不旋踵,民进党却又重走回头路,沿袭曾被其抨击过的“总统”兼任党主席制,并于在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日举行的民进党第九届第二次“临全会”上,针对前一段时间在选举“立法院”副院长和党团“三长”过程中,民进党纪律涣散,“跑票”严重,严重损害党的“战斗力”,更将无法应付二零零四年“总统”大选的情况,而主导修改《党章》,增订本文前述的“总统”是“当然党主席”条款,希望能藉此做到“党政合一”,将“扁意”贯彻到全党和“政府”各个部门中去,以求“步伐一致”。当时,尚在出任台北市长的马英九,就此严厉批评陈水扁是“党政不分”,而现在却又要步陈水扁的后尘,岂非是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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