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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八骏:尊重中央对港宪制权责

http://www.CRNTT.com   2012-06-05 08:47:46  


  中评社北京6月5日讯/5月28日,属于反对派的香港民间人权阵线宣布,今年七一游行以所谓“踢走党官商勾结,捍卫自由争民主”为口号。比较该团体以往发起的七一游行口号,今年的特点是赤裸裸地将矛头指向中央。就此,资深评论员周八骏今天撰文“尊重中央对港宪制权责”表示,中央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行使宪制权责,是经由一系列机构来体现的。其中,除设在首都北京的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外,在香港便是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只要中联办是“承办中央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而有关事项属于中央管理的范围,那么,对中联办的指责便是藐视和挑战《基本法》。

  5月28日,属于反对派的香港民间人权阵线宣布,今年七一游行以所谓“踢走党官商勾结,捍卫自由争民主”为口号。比较该团体以往发起的七一游行口号,今年的特点是赤裸裸地将矛头指向中央。

  反对派竞逐第四任行政长官候选人、民主党主席何俊仁,在其竞选政纲中已提出反对“大陆霸权”的口号,但主要是指香港与国家主体经济融合过程中所出现的现象,具体的例子便是诸如今年初香港若干媒体扰攘一时的“D&G事件”。民阵攻击的则是所谓中央介入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等。

  中央是否应当和能否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对于尊重和准确理解贯彻《基本法》者来说,这不应该是一个问题。

中央政府授权行使职责

  根据《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行政长官由中央任命。中央怎么可能对香港具有资格并实际成为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政治人物不予关注?怎么可能不对行政长官选委会的产生不予关注?怎么可能不对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政纲及其竞选活动不予关注?怎么可能不对行政长官选举产生过程不予关注?假若中央不行使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她的宪制权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行政长官由中央任命”等岂不是形同虚设?即使一个普通机构譬如一家私人公司,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关系都有明确的规定和具体的执行,何况国家与特别行政区之间?

  中央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行使宪制权责,是经由一系列机构来体现的,其中,除设在国家首都北京的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外,在香港本地便是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中联办”)。

  香港中联办的主要职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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