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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捐精猝死事件 | |
http://www.CRNTT.com 2012-07-10 12:21:14 |
“2月12日晚上,我在上班,突然接到郑静的电话,哭着说弟弟郑刚出事了,他在楼下等我,要马上回武汉。”在深圳宝安燕川北部第三工业园某模具公司担任工程师主管的大嫂陈利霞告诉本刊记者,当天晚上,她和丈夫郑静以及郑静的父母连夜坐飞机赶回了武汉,“当晚我们没有见到郑刚的妻子吴玲(音)”。 2月13日下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和郑刚的家人进行了第一次协商。这次面谈中,医学院代言方是律师万利强,家属方代表是郑刚的妻子吴玲、哥哥郑静和舅妈王桂荣。“我问他们有什么想法,要不要进行尸检?其实从学校的角度,我们希望做尸检,哪怕所有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但是他们提出,不尸检。问他们有什么要求。最后谈妥补助费8.8万元,并在吴玲的要求下,减免她读研期间的部分学费和生活费。吴玲后来提出要求解决她毕业后的工作问题,但这不是我们权力范围内能做到的,所以这一点没有答应。”万利强说,13日下午谈妥后,当晚就签了协议。“签协议的双方,一方是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以及生殖医学中心,另一方则是郑刚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父母和妻子,他们都签了字,按了手印。” 对于万利强来说,这或许是一次透明高效的协商,而对于郑刚的家人来说,这是心碎挣扎后无奈的选择。“我当时是有异议的,提了一下,个人感觉应该做尸检,死也要死个明白吧?但是吴玲不同意,郑静刚开始也认为弟弟死得这么惨,应该做尸检查个明白,后来又觉得人已经死了,还要对尸体动刀子太残忍。”陈利霞告诉本刊记者,“去年我弟弟也出了事,他被黑车撞死了。我就没放过肇事者,一追到底。但这毕竟是老公的家事,我也不方便干涉太多。”郑刚的父亲郑金龙当时没有参与面谈,用万利强的话说是“考虑到两位老人的年龄,受刺激太大”。而郑金龙则认为“学校软禁了自己”,“学校方面说,就算你不签,有吴玲的签字,也可以强行火化。既然你认为这份协议是违法的,那反正是无效的协议,你就签吧”。郑金龙告诉本刊记者,他是在学校“哄骗”下才签的字。 维权 郑刚身高1.78米,体重80多公斤,人高马大,一份盖有“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公章及9名前同事签名的《证明》称,郑刚在该院工作期间,身体健康、无心脏病史。郑刚春节回老河口时,还进行脑、心、肝、肾等免费体检,结果都很正常。在郑金龙的逻辑中,这些证据足以证明郑刚不可能猝死。“郑刚不是因为捐精死的,全世界还没有出现过因为捐精死亡的例子。他是在捐精的时候吃伟哥被人下毒害死的。”郑金龙这种毫无根据的推测在同济医学院律师万利强和协和医院研究生科的老师们看来匪夷所思。但是没有进行尸检就被校方督促着仓促火化这一过程,让郑金龙脑海中充斥着“他杀”的阴谋论想法。 “他起诉同济医学院要求对儿子死亡赔偿这一案件开庭前,经常带着一些人来医院闹,说郑刚是被郭老师下毒害死的。”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研究生科的老师指着郭老师办公桌上的一把古典样式的西式步枪摆件说,“他拿起这个枪对着郭老师说,信不信我一枪崩了你?郭老师赶紧解释说,这不是真枪,是个打火机。”这位老师说,郭老师是血液病专家,不胜其扰。“郑刚是这里的学生,人很优秀,出事前还是研究生分会主席,出了这个事,我们本来都很同情他的家里人。但这就是个意外事件,他的家里人,除了他父亲,其他人都接受了这个结果。听说郑刚的父亲为打官司花了不少钱,他大儿子为此还跟他断绝了父子关系。” 在万利强看来,郑金龙就是个退休后专门上访起诉的偏执者。“郑刚跟湖北省人类精子库签署了自愿捐精协议书,不存在学校强迫他捐精一说。警方也有法医报告,是猝死非他杀,不属于刑事案件。郑金龙的怀疑都是没有依据的,所以最初法院都不予立案。这一年多来,他告吴玲,告学校,6月19日开庭那天,他边读起诉书边展开讲,边翻找证据边流泪,我们也能理解他的心情。他的起诉书有好几千字,问题在于诉求能否得到支持是另一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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