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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举队员“叛国”疑云 | |
http://www.CRNTT.com 2012-07-31 13:03:59 |
但“养狼”不能亵渎奥运精神 然而,“养狼”计划的问题在于,不能随意亵渎奥运会“费厄泼赖”的公平竞技精神。例如一些国家纯粹为了金牌“买”一些运动员来参赛,显然就会让金牌染上铜臭。因此,“养狼计划”必须要遵守一定的规则。 从祖尔菲亚的情况来看,是有亵渎奥运精神之嫌的。即便这枚金牌确实没有涉及任何“交易”,但祖尔菲亚参加国际比赛时“只能假装自己是哈萨克斯坦人”则足以让人质疑她的参赛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即便资格没有问题,但仍然是一种不值得提倡的欺骗行为——哪怕这种欺骗能够提升哈萨克人对举重的关注和自豪感。既然自己选择了为哈萨克效力,那么就应该说出自己的真实来历,相信能够得到绝大部分人的理解。 三、女子举重应该取消吗? 女子举重某种程度确实是对女性的“摧残” 在很多人眼里,认为女举运动不该进行这种“养狼计划”的理由在于,女子举重不仅没有职业化、市场化的可能,而且根本是一种对女性的“摧残”行为。而且,也正是因为这种对身体的摧残,导致其市场化不发达,欧美等市场化体制国家的运动员,根本不会为了金牌而参与这种对体型要求比较极端的运动。只有在举国体制下,为了夺取金牌,才有了参与这种项目的运动员。而为了让这项项目存活而向外国输出运动员,自然也同样被认为是“反人性”的做法。 职业运动大部分都伴随对身体的损害,以此为由取消站不住脚 不过,大部分的职业运动,如篮球、足球等等,其实都伴随着对身体的损害。如果以对身体损害为由而取消女子举重的话,那足球、篮球同样也该取消。之所以有对待上的差别,是因为女子举重过于违反大部分人对女性运动观赏性的要求。但观赏性因人而异,譬如女子健美,大部分人、尤其是中国人不能接受这种“女性美”,但在某些人眼里却十分有观赏性。举重作为一项古希腊就有的传统项目,是否因其“摧残”人的身体就需要取消女子项目,值得商榷。 而且,对于许多体型偏胖,偏壮实的女性,也愿意去参加举重、掷铅球铁饼等项目,以获得较好的待遇回报。就像祖尔菲亚这样,选择举重,选择代表哈萨克斯坦出战,都是她的自主选择。观众们不能以自己的喜好来剥夺其选择这种职业的权利。 一个项目取消与否,按国际奥委会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就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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