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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何时能以“个人的名义”参赛

http://www.CRNTT.com   2012-08-10 08:40:31  


 
  尽管十分罕见,但奥运历史上因种种原因导致或几乎导致“个人名义参赛”的先例并非没有: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和波黑选手不愿代表南斯拉夫参赛,便集体以个人名义参赛,要求不参加开幕式,获奖后升奥林匹克会旗,获金牌后奏奥运会会歌,尽管国际奥委会未正式承认其个人参赛资格,却默认了这些运动员的三项要求;2000年悉尼奥运,4名东帝汶运动员成为首批以个人身份获批准参赛的运动员,情况和此次马里亚相似;原本此次科威特全体运动员也差点不得不“以个人名义参赛”,因为科威特政府干预本国奥委会事务,于2010年被中止国际奥委会会员资格,国际奥委会曾表示,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将允许科威特运动员代表个人参赛,好在最终虚惊一场。

  与上述前辈相比,此次的4名“个人名义参赛”者成因要单纯得多,除了马里亚,另3名荷属安的列斯选手是因为2010年10月10日,荷属安的列斯作为一个地区正式宣告解体,3名选手成了“归属未定人士”,只剩下“个人名义”。换言之,此次的4人,“个人名义参赛”都是特事特办的临时措施,目的仅是为了帮运动员抢回“时间差”,以免其因技术原因被耽搁、荒废,正因如此,他们是在7月21日,也即开幕式前一周,才获准以个人名义参赛的。

  由此可见,至少在可预见的将来,奥运会还不会淡化其“国家色彩”,“个人名义”或仍会出现,但主要是为照顾那些因特殊原因无法代表自己希望代表国家、地区参赛的选手,且会小心翼翼避开国家间争端(即便“国仇家恨”的马里亚,其个人名义参赛也得到苏丹奥委会默认,苏丹官方的《苏丹论坛报》还正面报道了这件事)。

  尽管竞技体育层面的个人色彩越来越浓,国家色彩越来越淡,但奥运会恐仍将长期坚守其“升国旗、奏国歌,代表国家出战”底线哪怕越来越局限于形式上如此,一如今日之奥运早成为商业赞助的兵家必争之地,形式上却仍恪守“非商业”惯例,赛场内连一块赞助商的广告牌也找不到。

  作者:陶短房 2012年08月09日08:09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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