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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公民治理的形与实 | |
http://www.CRNTT.com 2012-08-14 09:37:51 |
“大社会”形成的背景 2010年5月11日,保守党与自民党共同组成联合政府,至今已共同执政两年有余。无疑,联合政府所共同承诺和信奉的“大社会”执政理念已开始对政府治理方式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2006年卡梅伦成为保守党领袖后一直没有放弃对于“大国家”和前工党政府(1997—2010)是一个“控制怪物”的批判。2007年11月8日,卡梅伦正式启动“合作运动”,本质在于削弱国家的权力,增强国家所缺少的灵活性和活力,注重公民治理,繁荣社会。这与自民党注重“公民权利”的意识形态相一致,自民党主张把更多的权力下放到英国公民手中,反对国家对于个人事务过度的干涉。保守党与自民党在限制国家权力上不谋而合。 公民治理的“形” 2010年5月18号,英国联合政府发布“建立大社会”白皮书,试图使“大社会”理念推动“公民参与”,把权力从政治家手中还于公民,推动政府与公民社会共同努力,形成公民治理的格局。其核心思想为:使公民、社区和地方政府获得更多的权力和信息,从而推动家庭、邻里和社区中的公民获得更多权力。只有如此,才有可能使家庭和个人承担更多的责任,从而有助于达到机会平等和社会公正。 “大社会”理念的具体做法为: 第一,给予社区更多的权力,让社区居民(公民)决定社区的居住环境。地方政府免费为社区提供土地,由全体社区居民共同制定当地发展规划,通过自行开发和出租给房产商两种形式建造房屋,并由居民自我管理社区,自我提供服务。同时,成立以慈善为目的、公司化运作的资产公司。公司在社区的规划、建造和管理中承担具体业务,全部盈利用于社区各项服务,帮助社区内关闭的便民设施恢复工作和使用,并让社区有权力接管此前由国家和政府所承担的社区服务。另外,训练一批新的社区服务组织者来支持社区服务。英国联合政府培训了大约5000名社区组织者到基层,确保引导所有社区居民进行自我组织,服务于社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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