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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奸”标签下的极端幽灵

http://www.CRNTT.com   2012-10-08 11:24:23  


 
  对于爱国,不能只有一种理解,维护国家利益,可以有不同的方式;公民怎么样爱国,也可以有不同的选择,“爱国”不能由谁来垄断和霸占。那些没去参加游行却勤于批评政府的公民,他们可以是爱国的;那些乐于帮扶他人、爱护同胞的公民,即使不主张强硬对日,也可以是爱国的;甚至那些没有为国家牺牲生命,却辛勤工作、照章纳税的公民,同样也可以是爱国的……

  没有谁可以站在爱国的道德高地上,将异议者推入“不爱国”的道德洼地。非黑即白、非此即彼、非友即敌的排他式逻辑和思维方式,不仅将“爱国”二字狭隘化,也在某种程度上将“爱国”异化。古今中外的历史一次次证明,自以为正义在握,真理在手,就可以钳制异议,清除异己,这种致命的自负和狂热,往往就是开启地狱之门的钥匙。

  爱国的目的,难道不是为了国家更美好,国民生活更幸福吗?因为对如何维护国家利益和如何爱国持有不同看法,就被视为“卖国”和“汉奸”;因为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购买了非本土品牌的产品,就面临被人打砸的可能,这显然不是幸福生活应有的组成部分。捍卫领土和国家主权,是服务国家利益;捍卫同胞的公民权利,同样是服务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利益。

  少数人发出的“清除汉奸”的喧嚣,作为一种非主流的思潮,相信不至于大规模危害社会,但其背后狭隘而极端的幽灵,却需要我们时时提防,警醒和反思。

中国青年报2012年9月25日

  点评:又是一记“耳光”出现在公众面前。可以说,这记由“教授”扇出的耳光一下子触到了中国社会脆弱敏感的神经点。神圣的口号之下多不义苟且之事,经历了过去百年风雨的国人,所阅可谓多矣,历史经验已经证明,无论何种诉求,只有回归法治,回归理性才是正道。必须牢记,所谓爱国,就是让国家更美好。而那些可以煽动仇恨,制造阶层对立妄图火中取栗者、几乎可以视之“社会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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