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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补贴国企:土地税负样样齐全 | |
http://www.CRNTT.com 2013-04-12 17:31:56 |
1、国家直接给予国企财政补贴 上世纪50年代建立的大批国有企业只能靠国家补贴生存;加入WTO之前,国家财政用于国企亏损补贴高达3653亿元 作为上世纪50年代“赶超战略”推行时期的产物,一批大型国有企业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起来,而这些没有自生能力的资本密集重工业,只有依靠国家保护补贴才能运行。国家通过集中的计划体制以及扭曲的价格体系,把来自初级农矿产业部门和低工资政策所创造的剩余直接额集中到中央和各级财政手中,然后按战略目标分配到国家发展战略职能的国有企业中。 时至今日,对于在竞争性的市场中,还是没有自生生存能力,而国家又不愿让其转产或破产,就同样还需要国家保护、补贴才能生存,其中成本补贴是首当其冲的补贴形式。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从1994年至2006年,国家财政用于国企亏损的补贴达到了3653亿元。 根据WTO规定,尽管中国政府已取消了多数国企表面上的经营性亏损补贴,但通过隐性办法,中石油中石化获得共计700多亿的政府补贴 2002年中国加入WTO并签订了《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这一规则与财政扶持企业具体政策直接相关,是为了防止补贴扭曲正常的市场竞争而制订的。在协议中,只有专项性补贴,即只给予一部分特定产业、企业或特定地区的补贴,才是《协定》所约束的;非专项性补贴,即不针对特定产业、企业或特定地区的,可普遍获得的补贴行为,《协定》一般不干预。 因而,至2005年,尽管遵循《入世议定书》承诺的相关内容,政府针对国企表面上亏损补贴已经取消,但是仍有隐性补贴方法,比如2007-2009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获得财政补贴约为1943亿元;2008至2009年,两家航空企业、五家电力集团和两家电网公司获得国资委的注资约160亿元左右。 其中在整体巨额利润情况下,中石油和中石化获得了高达700多亿政府财政补贴。根据两公司年报,中石化2006年、2007年、2008年分别获得50亿、123亿、503亿元财政补贴;中石油2008年获得157亿元财政补贴。2010年中石油获得财政补贴15.99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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