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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腐败李登辉更应首先检讨自己

http://www.CRNTT.com   2013-04-13 09:18:47  


 
  实际上,虽然腐败在历史上就紧紧纠缠着国民党,并因此而导致输掉了国共内战,逃到台湾岛偏安一隅,但毕竟蒋介石在痛定思痛之后,曾经发动过“反贪”斗争,甚至于使用过对付“匪谍”和“台独”分子的白色恐怖手段,而蒋经国更是以自身的廉结律己作表率,因而在“两蒋”时期,国民党及其治下的台湾官场,虽然也有一些贪贿案发生,但还是相对清廉的。然而,到了李登辉接掌国民党之后,情况就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他为了与旧国民党势力“非主流派”抗衡,及应对迅速发展的民进党带来的选举压力,而大力吸纳地方派系为政治班底,并有意怂恿地方黑恶势力、贪污腐败分子从政。这些“黑金”人物打着“民主、民意”的口号,在各地参选地方首长和民意代表,迅速形成了所谓的“台湾地方派系”。国民党为“赢选举”、“保执政”,大力吸纳地方派系分子入党,黑白勾结日甚一日,因而李登辉正是勾结“黑金”人物的头号政客。有些帮派和组织还利用在当地的影响力,帮特定的政党候选人拉票,而政客当选之后,就要偿还“人情债”,以所掌握的政治势力作为特定行业的保护伞,一时间是黑白莫辨,台湾政坛的“黑金政治”由此形成。

  “黑金政治”,简称“黑金”,是台湾的一种政治现象,也是腐败的一种特殊形式,指的是黑道与金钱全面介入政治。所谓的“黑”是指黑道,而“金”则是指金牛。一方面,出身黑社会的人物利用暴力和贿选手段,控制地方政治势力,进而取得民意代表或政府官员的位置。他们从政后,靠贪污补回在选举中使用的资金,回馈黑道的支持。另一方面,政界人物包庇黑道人士,影响执法公正,甚至委托黑道代为处理“白道”不便出面的事务。因而形成了“国民党支持,帮黑社会贿选”和“黑社会贪污,让国民党收钱”的两种方式。

  “黑金”代表政治人物利用暴力和贿选等威胁利诱手段控制地方政治势力,进一步取得民意代表或政府官员的位置。“黑金”出身的政治人物,通常在从政过程中,经常又会以贪污等方式来补回在选举时使用的资金或回馈黑道的支持。与“黑金”势力挂勾的部分政界人物则可能涉嫌包庇、影响执法、或委由黑道代为处理“白道”不便出面的事务。这就使得“黑金政治”以及台湾地方派系迅速在当时政坛发展成形,不少黑道背景的人士“漂白”以谋求“保护伞”(“立委”与议员在会期中,非经决议免受拘捕之特权,因而有“当选过关,落选被关”之说),利用在地方的强大财力当选。在任时,利用职位为自己“护航”,造成当时台湾政治混乱。在李登辉的统治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台湾发生了一系列震动社会的“黑金”案件。其中最骇人听闻的是屏东县郑太吉案,还有涉及多起议会暴力与议会外相关案件的无党籍“立委”罗福助,其他著名的例子还包括均为国民党籍的屏东县“立委”郭廷才、议长郑太吉、县长伍泽元、嘉义县议会议长萧登狮、彰化县议会议长白鸿森与副议长粘仲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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