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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副院长“双规”猝死背后 | |
http://www.CRNTT.com 2013-05-30 11:32:19 |
近年来,天瑞集团的铝业板块深陷泥潭。2009年电解铝行业开始每况愈下,至2012年成本竟高于市场价,全行业亏损严重,由天瑞集团控股67%的天元铝业和全资持有的渑池天瑞铝业更是负债累累。而天瑞集团则为这两家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必须为它们偿债。 自2009年开始,上述两家企业遭遇诉讼不断,分别被三门峡供电公司(电是电解铝的最大成本来源)、三门峡商业银行、三门峡湖滨农村商业银行等单位起诉。案件大多已在三门峡中院审理终结,进入执行阶段。天瑞集团的资产被盯上。 今年3月13日,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计划财政局下属非税收入管理中心的农行账户里被三门峡中院划扣9027.5万元,这笔钱是天瑞集团此前缴纳的土地竞买保证金中的一部分。 2011年5月,天瑞集团竞拍土地价款为15.046亿元的“郑政东出【2010】066号宗地”,竞拍前缴纳了6.3亿元土地竞买保证金,竞拍成功后却一直未缴清土地价款。 三门峡市中院相关执行裁定书显示:“因土地款未按合同规定时间缴清,故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土地收回,并退回土地竞买保证金3.29亿元……另查明,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计划财政局的财政土地专户已于2012年底注销,其所收的土地竞买保证金全部存入其下属的郑州市郑东新区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必须指出的是,上述财政土地专户早已被查封冻结。据时代周报记者掌握的情况,2012年4月至今年1月,针对该账户共计有1次预查封和13次轮候预查封,实施预查封、轮候预查封的法院达9家之多,三门峡市中院是最后一家。 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颁布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全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在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应当将被执行人缴纳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退还的土地出让金交由人民法院处理,预查封自动解除。”“缴清土地价款最长期限是签订合同后的半年内,按照规定,郑州市政府应当没收全部竞买保证金,并收回土地。但本案实际上是退还了部分保证金,而退回的保证金被预查封后,按规定应该交由法院处理。”河南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排在第1位,预查封这笔账户资金的是山东省胶州市法院,而前述三门峡市中院划扣9027.5万元的轮候预查封,排在第11位。按照法律规定,胶州市法院应首先享有处置权。 前述法律界人士称:“政府不应该把这笔钱给三门峡市中院,三门峡市中院也不应该要这笔钱,双方都是违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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