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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诺登泄密:是揭露黑幕还是违法悖德?

http://www.CRNTT.com   2013-06-15 10:26:50  


 
  反方:美国政府将“棱镜”项目等信号侦查活动在2011年底至2013年22次向国会披露,从参院情报委员会主席到普通议员都确认了政府的电子侦查是几乎国会内所有人都知晓的事,参院情报委员会主席且称不反对公开听证。

  批评斯诺登的人则认为,“棱镜”项目不向所有人公开是因为不能让敌人摸清底细,但代表美国人民的所有国会议员均已知情。泄密事件发生后,据《华盛顿邮报》报道,自2011年10月至今,美国国家情报主管和司法部长向参众两院的司法委员会、情报委员会就针对非美国公民的信号情报监视活动进行了22次听证会或简报。参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黛安娜•范斯坦也确认了这一点,并称她主导的委员会确保了所有参议员都能获取有关信息,且称不反对以后举行相关的公开听证。其他普通议员也的确得知了情报部门的监听项目,其中一些人,例如科罗拉多州民主党参议员马克•尤德尔和俄勒冈州民主党参议员罗恩•怀登,都在斯诺登事发前就对数据采集的范围感到不安并公开表达了异议。

  ■ “棱镜”项目有无攻击世界网络

  正方:美国国家安全局对全世界的网络设施进行了数万次攻击,全世界人民的网络自由被侵害

  支持斯诺登的人称美国情报部门的作业“摧毁了世界各地人民的基本自由”。香港《南华早报》6月12日刊登了一篇对斯诺登的专访,斯诺登称美国国家安全局从2009年起一直在入侵香港和中国大陆的电脑。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了超过6.1万次黑客入侵。中国国内媒体在引述这一专访时纷纷称“美国政府攻击世界网络设施”。

  反方:美国宪法只保护美国公民不保护全人类,美国政府获取他国公民信息虽不友好但是正常的情报作业,并且情报搜集过程中只要没阻碍扰乱他国网络正常运转就不算攻击

  但美国前司法部长在《华尔街日报》上撰文称:“美国宪法不是和全人类签订的国际条约,它只保护美国公民。”而美国政府刺探他国公民的隐私并非“攻击”。美国国内法定义“网络攻击”是根据1998年国防部文件定义:“通过使用计算机网络而采取的干扰、拒绝、降格或摧毁计算机、计算机网络信息、计算机和网络本身的行动。”国际法惯例认定的网络攻击要么是造成了人员死亡或财产毁灭,要么是带来了个人或机构的活动不便或经济损失。若是没有影响系统功能或信息流的情报搜集,并不被认为是网络攻击。

  □ 结 语:对斯诺登事件的态度,折射了人们愿意有多深入了解自己的公民权利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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