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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不能用污名化的手段脱罪 | |
http://www.CRNTT.com 2013-07-16 11:33:18 |
李家:受害人系陪酒女无反抗 将做无罪辩护 2013年07月15日10:00 来源华商报 李双江之子李某某因涉嫌强奸案被公诉,之前两任律师辞掉委托关系,而新的代理律师声称将做无罪辩护。有知情人向媒体披露了律师请辞委托代理关系的原因,并透露因李某某是未成年人,提讯时须有监护人在场,李某某每次会见后都问“你们什么时候再来”,此举促使母亲下决心“救”儿子。 据了解,李某某的第一任律师因为“案情复杂,无法满足委托人的想法”而请辞代理职务。知情人透露,在案发之初,李某某的母亲通过朋友找到了袁诚惠律师进行代理。知情人称,由于“委托人”的一些想法让律师感到通过法律程序很难办到,因此第一任律师在3月初便主动辞去了代理职务。而李某某案的第二任代理律师薛振源于5月30日请辞,他请辞的理由也是“有些不方便、不好说的原因”。 据了解,在李某某刚刚被逮捕时,李家人便对此案产生了疑问,涉案女子是否属于酒吧的陪酒员?知情人透露,李家人从李某某本人口中了解到,案发当晚在酒吧喝酒时,李某某身边并非只有涉案的5人,另外还有李某某的其他朋友在场。从酒吧离开时,女孩并没有反抗,李某某的朋友也就此分道扬镳。在到达酒店后,受害女孩没有明显反抗,且受害女孩“醉酒”状态并不明显。尽管这些细节与多家媒体的报道内容矛盾,但李家人还是认为,这么多人员能在场证明,况且酒店等地也有监控录像。因此,李某某的母亲等人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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