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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价改应以稀缺性和外部性为导向

http://www.CRNTT.com   2014-11-10 09:17:24  


  中评社北京11月10日讯/近期能源价格改革受到广泛关注,主要观点认为当前通胀水平较低,价格改革阻力较小,进一步推进能源价格机制改革时机正好。

  中国证券报发表银河证券首席总裁顾问左小蕾文章表示,决策层将“能源改革”上升到“能源革命”的战略高度。这一方面来自于国际能源形势变数越来越大,越不稳定的地缘危机导致石油供给和价格波动越来越剧烈。另一方面,因煤炭等化石能源燃烧释放的有害物质,成为当前多地雾霾频发的罪魁祸首。不论是应对国际能源市场的持续动荡,还是化解环境污染带来的生存威胁和挑战,确实需要一场化石能源的“替代革命”。

  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大力“开发”和“使用”可再生的清洁能源,逐步减少对煤炭和石油的依赖。从这层意义上说,“能源革命”的内涵就是要实现“能源结构”(包括能源需求和供给结构)的革命性改变。如何实现能源结构变革?价格机制是最透明最能有效引导市场调整的机制,新的能源价格机制必须反映石油天然气的稀缺性和煤炭发电的外部性。

  文章分析,一直以来,中国能源价格是政府管理、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并且因为能源使用涉及到民生,所以一直有按公用事业定价的成分。相应的,传统定价模式的弊端可从供给端和需求端两个方面体现出来。

  从供给端来看,第一,公众对能源生产成本不清楚,长期偏低的定价使公众对能源价格上升非常敏感。第二,由于技术和生产条件差异,各企业生产成本不一样,一刀切的成本定价不能反映差异性,反而容易增加企业“做大”成本的动力。第三,传统能源定价也没有反映勘探开发的成本和风险,更没有反映非清洁能源的外部性。传统成本定价主要是生产成本定价,并没有让生产者承担起外部性的治理成本,这就使得高成本定价的清节能源处于不公平竞争地位,阻碍了清洁能源市场扩张和替代性发展,扭曲了资源配置体系。

  从需求端来看,“一刀切”的成本定价没有反映能源的稀缺性。随着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方式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石油、天然气、电力需求大幅上升,能源稀缺性更加突显。稀缺资源的使用原则是,用得越多意味着稀缺性越大,因此多用者就应该支付更高的价格。但“一刀切”的能源定价模式,特别是从民生出发作为公用事业的能源价格定价,所有使用者都支付一样的价格,使稀缺资源占用多的人搭了民生保护政策的便车,不公平地获取了超额利润,同时还可能鼓励浪费式的能源消费。

  要实现能源结构的战略变革,新的市场化能源价格机制必须通过强调稀缺性和外部性的价格调节机制体现,强化节能减排和发展清洁能源导向,依靠价格变化引导市场优化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实现能源结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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