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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法治与中国“空转政府”的治理

http://www.CRNTT.com   2014-11-18 09:48:05  


 
  如何讲细节?从四中全会的决定来看,细节涉及到方方面面。首先是政治和法律的边界问题。执政党领导人民立法,但法律到位,司法就要相对独立。司法必须去政治化,因为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尽管没有使用“去政治化“的概念,但充分体现了“去政治化”的精神。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或者三大领域。第一,强调专业主义的主导地位。无论是法官的录用还是司法过程,都必须让专业人士来主导。第二,防止司法地方主义。设立巡回法院、跨地区法院就是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地方政府和官员随意干预司法,是阻碍中国法治的一大障碍,也是司法腐败的重要根源。第三,减少和切断领导人干预司法过程,各级领导如果干预司法,就要担负终身责任。

  所有这些法治和制度细节上的变化,不仅有助于消除官员的“乱作为”(腐败)现象,也有助于官员的有作为。法律和制度越是细节化,官员就越有可能改进他们的行为。

  在东亚的背景中,有作为的政府极其重要。无论是经济升级、社会改革,还是政治制度的变革,甚至是法治本身的进步,都和有作为的政府密切相关。新加坡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其既是典型的法治政府,也是一个非常有作为的政府;法治政府便是有作为政府的基础。
在东亚法治发展过程中,细节决定了一切。所有的细节必须从精英做起。日本的明治维新一代精英、新加坡的李光耀、台湾的蒋经国等政治人物,也包括企业家、专业人才(尤其是知识分子),都是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力量。这些社会的法治,是这些精英群体造就的,不是凭空产生的。

  对中国来说,人们寄希望予四中全会是法治社会的全新起点。但这个社会需要从政府的作为为起点,从精英的行为开始。大规模的反腐败运动,和四中全会所要推动的制度建设,能否造就这样一个法治社会,人们当拭目以待。

  来源:联合早报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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