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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艶华:海上丝路各国之间应扩大贸易便利合作

http://www.CRNTT.com   2015-12-03 00:04:10  


 
  毛艳华说,从国际贸易的理论和实践来看,开展贸易便利化合作是短期内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最有可能取得显着成效的领域。因此,我国应积极参与沿线贸易便利化合作,在组织机制建设、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海关口岸管理、贸易便利化能力建设、开放型经济建设等诸多合作领域提出明确立场。毛艳华就深化沿线贸易便利化合作提出了对策建议:

  首先,搭建贸易便利化合作的组织机构和协作机制。首先,应搭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多渠道交流合作机制。其次,应确定贸易便利化的优先合作领域。在内容设计上,拟就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透明度等领域开展贸易便利化合作,各项贸易便利化的具体措施,应有助于加快沿线区域内商品、服务、人员、资本的便捷流动。最后,应倡导采取灵活的协作机制和参与方式。

  其次,加快沿线各国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有利于提高沿线便利化水平,从而扩大沿线货物贸易量和降低贸易成本,因此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优先领域。港口建设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需要巨额资金,如何消除这一制约瓶颈是实现海上丝绸之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关键。因此,要以建设融资平台为抓手,科学设计好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及中非合作基金的治理结构,通过创新融资和利益分配机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更多的国家参与海上丝绸之路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深化沿线各国的海关口岸管理合作。从区域贸易协议的实施来看,推动海关口岸管理现代化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扩大对外经贸合作的共同途径,而海关程序一致化是实现区域贸易秩序规范化的重要基础。

  第四,加强沿线各国贸易便利化的能力建设。与贸易便利化有关的能力建设是近年来各类区域经贸协定的重要内容。只有不断提升沿线发展中经济体参与贸易便利化合作的能力,才能提高沿线各经济体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我国应倡导沿线贸易大国和少数发达经济体通过召开分享最佳范例研讨会,帮助沿线发展中经济体特别是落后经济体选择最符合其国情的贸易便利化行动措施,并对沿线发展中经济体的行政官员提供技术培训,提升这些经济体的贸易便利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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